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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高院副院长、吉大博士童兆洪
在办公室上吊身亡
遗书称近期抑郁,知情者称其自杀或与潘华山“杀人分尸”案有关
人物简介>>
童兆洪,男,汉族,1954年11月出生,浙江省兰溪市人。现任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正厅级)。
1980年1月毕业于北京大学法律系,是最后一届工农兵大学生;同年进入浙江高级人民法院,5年后成为经济庭副庭长。2004年6月取得吉林大学法学博士学位。
历任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经济审判庭书记员、助理审判员、副庭长、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宁波海事法院院长。
2000年前后,任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迄今,在数位副院长中排名第三。
9月21日,多个消息源向记者证实,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童兆洪于当日上午,在浙江省高院15楼办公室上吊身亡。一位上午在高级法院开庭的律师对记者说,童的死亡时间约在9点半到10点之间,系非正常死亡。
据介绍,法院方面获得童兆洪的一份遗书,其自述近期的抑郁状态。该遗书经法院有关人员在内部小范围宣读。
有消息人士分析,童兆洪之死,或与浙江省高级法院立案一庭副庭长、高级法官潘华山案有关。
据闻,在潘华山案发后,除童兆洪外,还有多位浙江省司法系统人士先后被带走协助调查或“双规”。浙江检察系统有关人士亦向记者确认,潘华山被批捕后,的确检举招供了不少浙江司法系统人士涉嫌犯罪的事件。浙江省高院刑一庭庭长童志兴也已被“双规”,曾在此前接受调查的高院执行局副局长楼旭萌已于近日辞职。
快讯>>
潘华山“杀人分尸”
一审被判死刑
21日,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立案第一庭原副庭长潘华山“杀人分尸”案一审判决,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其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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