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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文:网络泄露了我们多少隐私?

中原网(www.zynews.cn) 发布时间: 2010-08-11 17:41:41   来源: 人民日报 我要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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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网络隐私缘何如此脆弱?

  网络的开放性和侵权手段的隐蔽性是主因

  网络时代,侵权形式多种多样,对此,中国政法大学教授柳经纬在人民网访谈时指出,在网络环境下,隐私侵权主要是指采取不正当的手段,非法披露他人的隐私,非法利用他人的隐私,包括侵入他人在网络上设置密码的私人空间等行为。

  网络隐私为何如此脆弱,以至频频受侵?中国人民大学教授张新宝认为,网络自身的特性是引发网络隐私侵权的重要因素。网络隐私的载体是具有虚拟性质的网络,其不可触摸性导致了私人空间、私人信息极其容易受到侵犯。另外,网络高度开放性、流动性和交互性的特性决定了个人信息一旦在网络上传播,其速度之快、范围之广以及任何人攫取之便捷将无法控制,使得侵权变得十分容易,而法律救济变得相当困难。

  在网络生活中,侵权主体和侵权手段具有隐蔽的特性。专家分析,这种隐蔽性是侵权者用以保护自身身份的屏障。侵权者在窃取用户信息时可以不留任何痕迹,也可以应用先进的技术手段把整个侵犯过程做得无声无息,甚至可以变换不同的身份,以致用户根本不知道是谁盗用过自己的信息。即使会留下痕迹,由于网络的更新速度很快,等到用户发现时,证据早已不复存在。网络用户在通过网络进行收发邮件、远程登录、网上购物、远程文件传输等活动时,均可能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被他人非法收集个人信息,并用于非法用途。

  “更有甚者,有些机构专门组织技术攻关,搜集目标人群的隐私信息,供其商业或其他用途。这种以组织化的形式侵犯他人隐私的背后实际上是受经济利益的驱使。”对于越来越多的组织化侵犯隐私行为,中国传媒大学副教授王军说。

  此外,网络运营监管的缺失也是原因之一。柳经纬指出,网络信息因其海量存在,带给网络运营很高的监管成本,如果一一审查海量信息,难度较高。此外,由于法律和制度缺失,网络运营商和网络服务商缺乏必要的维护公民隐私权的规范和惩处机制,使得网络媒体在信息传播服务上缺乏规范。即使出现重大侵权事件,公民也难以承担维权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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