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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2年3月,《武汉市湖泊保护条例》就颁布实施,其核心内容是保护湖泊水面不受侵占,水体不受侵害。这是全国第一部对湖泊进行全面、综合性管理的地方性法规。据水务部门介绍,湖泊保护有法可依,各方监督也逐渐加强。水务部门实施了湖泊执法巡查制度、湖泊审批听证管理办法等,制定了中心城区湖泊保护规划,设立湖泊保护蓝、绿、灰“三线”,并对湖泊进行勘界立桩,严厉打击非法填占湖泊行为。
然而,湖北省环境科学院总工程师沈晓鲤说,法规有,措施也有,执法却难以到位。随着近几年房地产开发力度迅猛加大,湖泊填占和污染行为并未能得到有效遏制。湖泊作为一个城市的稀缺资源之一,成了房地产商开发楼盘大肆宣扬的卖点和噱头。他举例,偌大的南湖不断萎缩,周围高楼林立,都是房地产项目;沙湖几乎被分割完了;还有汤逊湖,周边简直成了房地产开发的战场,“三线”保护形同虚设,占湖水域任意往前推,违章建筑不断蚕食湖面,一座座楼盘依湖而起。
在武汉一家房产公司工作的吴小姐5年前相中了南湖雅园楼盘。她说,小区里买房的都是有些经济实力的,许多是企事业单位高管或私人老板,湖边房价都比较高。“之前我查过政府规划,说南湖要建水上公园,所以才在这买了房子,可现在也没看到什么公园,反倒南湖是越来越小。”
2006年10月,沙湖边的一座楼盘竟打出这样的广告:你无偿拥有一座私家湖泊。沈晓鲤说,湖泊是城市的公共资源,打出“私人湖泊”的广告是公然违法。尽管后来他向有关部门反映,广告被撤掉了,但楼盘依旧照建。
华中师范大学城市与环境学院教授金伯欣认为,武汉湖泊萎缩经历了三个阶段:一是上世纪50年代至80年代初,人口增长使粮食问题成为当时最大的问题之一,大面积的湖区和湿地在政府主导的围湖造田下变成了田地。二是上世纪80年代至90年代,群众自发性的围湖养殖,加之工业经济加速发展,水质污染与湖泊水体富营养化问题日益严重。当时几个大的郊区湖泊均大面积遭到垦殖,东湖水面在这一阶段也大面积缩减。第三则是90年代中期至今,围湖造田、围湖养殖逐步停止,却掀起了市政建设和房地产开发的热潮,滨湖地区成为房地产开发的“热土”,湖泊一块一块地被蚕食。(更多内容请点击下一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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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 记者 皮曙初 魏梦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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