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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管坦言
“黄衫军”无执法处罚权
由市容环卫监督员对横穿马路的行为进行罚款,是否有执法依据?记者赶往荷塘区城管局进行采访。
“我在会上多次提过,要求这些市容环卫监督员不要聚集在一起执勤……我们也很困惑,维持交通秩序的事情本来是交管部门和交通劝导员做的,但市里面却要求我们市容环卫监督员来抓,我们也没办法……市里面经常检查,我们的压力很大……”荷塘区城管局一名负责人欲言又止。
当记者询问市容环卫监督员的执法依据和处罚权力时,荷塘区城管局另外一名女工作人员走进办公室打断了谈话。
“经请示领导,因为这是全市的统一部署,我们不能接收采访,你们得找市城管局。”这名女工作人员说。
就在记者准备离开荷塘区城管局前往株洲市城管局进行采访时,记者又被告知,株洲市城管局执法支队负责人在得知记者采访后,已经主动赶往这里。
20多分钟后,株洲市城管局行政执法支队支队长宴东方来到了荷塘区城管局。
“我们城管队员数量比较少,全市只有410名队员,很难管理好城市的面貌,所以市里面才聘请了1000余名市容环卫监督员协助城管执法。”宴东方说,在城管力量不足的情况下,聘请市容环卫监督员协助城管执法还是可以的。
那么,这些市容环卫监督员上街执法有何法律依据呢?其罚没款项又流向何处?
宴东方称,这些市容环卫监督员没有行政执法和处罚权,其职责是协助城管队员执法,所有罚没款都上缴了财政。
“他们不能单独执法收取罚款,你们看到的市容环卫监督员收取罚款的情况只是个别现象。”宴东方说。
当记者表示这种市容环卫监督员在街头行使处罚权确属普遍现象并有录像为证时,宴东方一时语塞。
“我们平时叫他们(市容环卫监督员)能罚就罚,罚不到就叫城管队员。”宴东方认为,“罚款也是教育”。
寻根溯源
“红头文件”催生“以罚代管”
《法制日报》记者了解到,株洲市市容环卫监督员的出现,与株洲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有极大关系。
长期以来,因为许多原因,株洲市容市貌尤其是街道卫生脏乱差现象非常突出,国家卫生城市的称号也屡屡与株洲擦肩而过。从2008年5月开始,株洲市开始了一场规模甚大,旷日持久的创卫行动,为了行动的顺利开展,株洲市政府先后下发了《株洲市人民政府关于禁止乱倒垃圾乱贴乱画乱停乱放乱穿马路等行为的通告》和《关于聘请监督员维护城区市容环境卫生的通知》两份文件,前者对在城区范围随地吐痰,乱扔果皮、纸屑、烟头,乱倒垃圾,乱贴乱画,车辆乱停乱放,行人乱穿马路等行为进行经济处罚的幅度进行了详细规定;后者则要求各城区政府组织市容环卫监督员上路执勤,加大对随地吐痰、乱扔果皮、纸屑、烟头、乱倒垃圾等不文明行为的处罚力度,维护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
《关于聘请监督员维护城区市容环境卫生的通知》第三条规定:“处罚依据和标准:按照《株洲市人民政府关于禁止乱倒垃圾乱贴乱画乱停乱放乱穿马路等行为的通告》的规定进行处罚。市容环卫监督员当场开具票据、收缴罚款。”
株洲市这两份“红头文件”显然取得了效果。
知情人士向记者透露,近年来,株洲市通过开展创卫活动,城区的市容市貌的确发生了很大的改观,乱丢垃圾、乱穿马路的现象明显减少,株洲市政府的创卫行动也取得了丰硕的成果。2009年12月31日,株洲收到了一份厚重的“礼物”,全国爱卫会正式发文,命名株洲为“国家卫生城市”。
但是,有株洲市民认为,株洲街头交通卫生的改观,不是劝导市民遵守规范,而是靠罚款换来的。
《法制日报》记者在株洲市某官方网站看到一组数据,自2008年5月10日至2008年8月5日短短近3个月时间里,株洲市天元区市容环卫监督员上岗人数18299人次,罚款127560元。
采访中,一名不愿透露姓名的市容环卫监督员向记者透露,因为他们基本上都是下岗工人,做市容环卫监督员工资较低,所以在一定程度上还得靠罚款来创点收。
“我们的基本工资每月只有500元,收取的罚款有40%至50%的提成。”这名市容环卫监督员说。
“株洲的‘创卫’早就变味了,搞得株洲开始笼罩在一股罚款恐怖之下。”有网民在网上公开发帖诉说自己的不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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