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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民称遭300人闯家中强拆 报警20次无果诉警方(图)

2013-12-27 08:42:00 来源: 华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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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昨日,华县西关街,郭师傅家的旧址上已盖起楼房(右) 本报记者 黄利健 摄

  郭师傅家部分原址上,如今已盖起了一栋新的二层楼房(中) 本报记者 黄利健 摄

  2011年7月10日凌晨,郭师傅家门窗被人用砍刀、大锤和棍棒砸坏 (视频截图)

  今年7月6日凌晨2时34分,一辆挖掘机对着门面房又顶又挖,至2时49分,挖掘机才离开 (视频截图)

  郭师傅一家原住在华县华州镇西关街,家里的房屋有十间门面房,大约半年前,这些房屋却突然被夷为平地,建起了一座广场。现在,他和妻子、母亲流落到其他城市租住,“拆迁的时候是镇政府来谈的,拆完了就没人认了……”昨日,郭师傅无奈地说。

  拆迁建广场赔偿没谈拢

  从郭先生提供的照片上看,他家这幢临街房共有10间门面房,共计约300平方米,二楼还有几间房子用作住宅。郭师傅说:“正常时,一间门面房一年租金3000元。”

  郭师傅说,2010年5月,有人找到他谈拆迁。拆迁小组领导都是镇政府的,带头的是当时的镇长,“他给我说房子拆了以后,这里要建个文化广场,是纪念春秋时期郑桓公的。”郑桓公是周朝诸侯国中郑国的建立者,郑国建立之初就在华县。

  “要是房子拆了,我家没能力自建新房,所以提出房屋置换。”郭师傅说,当时镇政府拆迁办答复说,没有房屋可以置换,只能在远离街道的地方划一块农田进行安置。“他们的方案是,门面房一平方米补偿2800元到2900元,住房每平方米补偿1300元,地皮7.5万元一亩。”郭师傅说,这样的赔偿标准他无法接受,而且对于对方的测量方法他也不认可,“我也没见过政府的红头文件,他们让我看的是郑桓公修缮委员会领导小组的公告。”

  第一次谈判,双方分歧严重,未能谈拢。据郭师傅讲,当时还有人扬言,如果不签字,就让他家不得安宁。

  自称300多人闯入家中强拆

  从此以后,郭师傅家就断断续续开始遭到骚扰。

  对此郭师傅进行了记录,从2011年6月起至房屋被强拆,他家中至少被9次骚扰。“2011年6月11日凌晨2点和4点,有人在我家大门口两次燃放巨大声响的炮;6月12日凌晨2点,3间房的大门被3个人用洋镐砸坏;6月22日凌晨3点,门上玻璃及窗户玻璃被开着车的3人用洋镐砸坏;6月25日凌晨,4间房门被人用斧头砸坏;7月10日凌晨3点,9扇门和一扇窗被开着3辆小车的‘蒙面人’用砍刀、大锤和棍棒砸坏;11月16日,4间房门再次被砸;11月21日,3间房门被3个人砸坏……”

  无奈之下,郭师傅在他家大门外不同的地方安装了3个摄像头,用于取证。

  但今年7月6日,最坏的结局还是出现了,“当天凌晨2点30分左右,60多名社会闲杂人员用挖掘机,在经过8次打砸后,于第9次拆掉了有人居住的9间房屋大门”。郭师傅说,强拆开始前他报了案,之后民警赶到处理。但是当日下午5时,又有300多名不明身份者强行闯入,把他们一家人赶出去。

  “我跑了,媳妇被他们拉到原来的镇政府,年近八旬的母亲让我侄子搀走了……”郭师傅说,等到入夜后,他们一家人再返回时,自家的房屋早已被拆成废墟。

  报警20多次 警方均未立案

  “每次有人骚扰,我都报警了。”郭师傅说,当地警方前几次也赶到了,“每次来拍个照就走了,说取证难,可我提供监控录像了啊!”今年7月6日,强拆开始前,他曾向当地110和派出所报警达20余次,要求立案并提供保护,但房屋还是被拆了,很多东西被埋在废墟里。昨日,郭师傅提供的通话记录显示,事发当天他确实报了20多次警,但他并未提供强拆时的监控视频。

  “房屋拆完了,我去找镇政府,没人承认参与打砸、强拆,都把事往外推,那我的房哪去了?”郭师傅提出质疑。

  对此,镇党委和镇政府要求郭师傅出具一份损失清单。经过统计,郭师傅出具了一份4页共138项的“被坏物品清单”,其中包括文物、现金、生活用品等。“我认为强拆肯定和镇政府有关系,要不他们也不会提出给我赔偿损失。”郭师傅说。

  但对于郭师傅的说法,华州镇党委副书记吕鹏并不认同:“政府是出于人道主义考虑才提出赔偿,但他清单上列的春秋时期的铜镜、元末明初的瓷器,这个哪有价?因此到现在都没有谈妥赔偿事宜。”

  居民诉公安局行政不作为

  “由于被拆房产是郭师傅母亲李女士的,所以赔偿事宜都是和李女士在谈。除78万余元拆迁补偿款外,我们还把拆迁期间损失的房租费、过渡费等一并计算,最后补偿85万余元,李女士也表示同意。”吕鹏说。

  对此,郭师傅予以否认,他说吕鹏每次来找母亲谈赔偿,他都在旁边,母亲从来没有答应过。

  赔偿事宜迟迟未能谈拢,郭师傅于今年9月将华县公安局起诉至华县人民法院,请求依法判令被告行政不作为违法并赔偿损失。9月30日,华县人民法院行政庭作出“口头通知原告不予立案”的决定。之后,郭师傅又上诉至渭南市中院。近日,渭南市中院作出行政裁定书,“郭某等诉华县公安局不履行法定职责一案,华县法院收到起诉后,在法定的期限内未立案也未作出裁定。”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政管辖若干问题的规定》,裁定本案由潼关县法院管辖。目前,潼关县人民法院已受理该案。

  目前,郭师傅家旧址上已建起一栋二层小楼。

  昨日,正在楼内办公的工作人员称,他们是华县郑桓公陵园修缮管理委员会的工作人员。他们此前委托华县及华州镇政府进行拆迁工作,并已将980万拆迁费转入华县财政局拆迁专项账户中。“这户人家没拆时,我们一直在别处办公。他们拆迁后,我们才在这里盖的办公楼。”一名工作人员说。

  华县公安局称未收到应诉通知

  昨日下午,华县公安局副局长、城关派出所前所长杨平表示,政府拆迁事宜,公安机关基本都不会介入。“除非当事人受到了骚扰,出于安全考虑我们才会出警。”杨平说,在郭师傅家一带开始拆迁后,城关派出所多次接到郭师傅的报案,称有不明身份的人员对他家进行破坏。在派出所的建议下,郭师傅在自家门口安装了摄像头。“但摄像头安装的位置并不理想,而且过来骚扰的人都戴着帽子、头套等物品,警方也没有得到有效的线索,故无法立案。”

  “他可能是嫌派出所民警出警太慢,所以才告的公安局。”杨平透露,此前他和领导聊天时,已得知郭师傅起诉华县公安局一事。对此,华县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雷有才表示,目前局里还没收到法院相关通知,“我们收到应诉通知书的话,肯定会配合法院工作,派人去应诉”。 本报记者宁军孙昊

[作者:程涛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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