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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旬夫妻闹离婚 妻子斥丈夫晚年不负责任爱女色

2013-12-27 07:51:00 来源: 广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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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对老夫妻,风雨同舟46载,多年被评为文明家庭,却在暮年打起了离婚官司。81岁的丽姨将87岁的老伴康伯告上法庭,要求离婚。尽管康伯不愿意离婚,但日前,广州中院还是作出了准许离婚的终审裁定,房产二人平分。

  女方:她偏瘫后他疏于照顾钟爱女色

  1967年,丽姨与康伯在广州市越秀区登记结婚。此前,他们都曾有过一段婚姻。丽姨在这一段婚姻前育有一子一女,康伯则带着一个儿子。两人婚后再无生育。2000年11月,丽姨患脑中风偏瘫,她称在自己偏瘫后,并没有得到丈夫的悉心照顾,日常的个人生活只能被迫自理。由于无法满足康伯的房事要求,便遭到他的粗言辱骂。康伯道德意识不良,一向以来,对女色钟爱有加。2010年10月6日,因不堪丈夫的无情刻薄,丽姨到与前夫所生的儿子家暂住至今。2011年10月中旬,两人相约到街道居委会调解,当时双方同意协议离婚。然而时过一个星期,康伯却反口了。2011年12月27日,丽姨曾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但后又以争取诉讼事件为由,于2012年2月27日撤诉。

  男方:为妻耗尽一生积蓄“催人泪下”

  然而,康伯的讲述却与丽姨截然不同。康伯称,自己与丽姨再婚后,双方互相照顾,互敬互爱,特别是丽姨中风偏瘫后,从半身瘫痪到今天能站立行走,自己和前妻所生的儿子、孙女床前床后,倒屎倒尿、喂饭喂水,不知多少个日日夜夜。曾多次被单位等评为文明家庭。丽姨这十多年偏瘫康复生活,耗尽他一生经济储蓄和家庭收入,真是“催人泪下”、“泣不成声”。康伯称,即使到上法庭,他对丽姨仍是不舍不弃,一如既往地感情专一,并表示愿意接丽姨回家居住。

  为什么要离婚?

  一审法院审理后认为,康伯与丽姨长期不在一块居住。在丽姨提起离婚诉讼又撤诉后,夫妻关系并无实质性改善。现丽姨再次起诉要求离婚,虽经法院多次调解,仍离意坚决,说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已无和好可能。一审法院据此判决准许双方离婚。两人位于先烈中路的两套房产,双方各占二分之一产权。判后,康伯不服上诉。在二审中,康伯称,丽姨闹离婚的真正原因,不是夫妻感情完全破裂,而是因丽姨再婚前生的儿子无正当职业和固定收入,又依法对讼争房屋日后无继承权,于是便以“不再照顾母亲”等胁迫,怂恿丽姨以分居两年、感情破裂、打骂为由等为离婚条件提起诉讼。

  终审:准予离婚

  广州中院审理后认为,一审法院根据双方当事人的诉辩、提交的证据对案件事实进行了认定,并在此基础上依法作出相应判决,合法合理,且理由阐述充分。二审期间,康伯既未有新的事实与理由,也未提交新的证据予以佐证自己的主张,故法院对康伯的上诉请求不予支持,驳回上诉,维持原判。而根据一审判决,两套房产双方各占二分之一产权。目前具体使用方面,面积为50多平方米的房屋中的小房归丽姨使用,大房和阳台归康伯使用,客厅、厨房和洗手间双方共同使用。另一个9.7平方米的独立房间由丽姨使用。 (记者刘晓星 实习生凌娜)

[作者:马婷婷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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