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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突查非报刊类印刷品医药广告

2013-05-27 15:36:00 来源: 新民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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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肿块在哪,就贴准哪”“一把无形的手术刀”“仅10个月,肝癌竟然完全消失了”“国家提供四大政府担保”……步入本市一些三甲医院特别是肿瘤专科医院门口,总有各种各样的广告宣传册塞到手中。锁定非报刊类印刷品医药广告,市工商局今天对肿瘤医院、长海医院、东方肝胆医院、南浦医院等周边的非报刊类印刷品医药广告进行突击检查,本市医药广告集中执法检查由此拉开帷幕。

  在位于东安路肿瘤医院对面的百问堂咨询服务部,记者以为朋友咨询为由打听如何帮助肿瘤病人康复,问了一番病情之后,自称为肿瘤医院退休老专家的“王医生”推荐了绿谷灵芝孢子粉。然而,半小时之后,当记者随工商执法人员再次进入店堂时,“老专家”马上改口,称自己只是一家油田医院的医生。

  循着“康复百分百”的印刷品广告,记者找到位于零陵路392号的复生堂,10平方米左右的店堂内只有1位五六十岁的阿姨“坐阵”。根据印刷品中的宣传资料,其主推的“癌痛克埃康保”内服外贴,并引用了多位专家和患者的抗癌经历。“现在优惠一个疗程的治疗费用5000多元,一个周期1.5万,不算贵。”阿姨简单地询问了病情之后马上推销起来。

  市工商局广告处处长缪钧表示,与其他媒介类别相比,非报刊类印刷品广告具有成本低廉、分散流转、较为隐蔽的特点,也因此成为虚假违法医药广告滋生的温床。部分医疗机构、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保健用品和消毒产品的经营者通过印刷品广告的形式对服务和产品的功能范围、使用效果等做虚假夸大宣传,明示或者暗示包治百病、适合所有症状等内容,或把普通食品(用品)混同为保健食品(用品),保健食品混同为药品,宣传保健、治疗作用,虚称治愈率和有效率,或在广告中声称“疗效最佳”“药到病除”“根治”“安全预防”“安全无副作用”等不科学表示功效的断言或者保证,有的还盗用正式出版物刊号,仿制报刊形式,杜撰记者身份,冒用消费者、患者和专家、医生的名义宣传产品、服务功效,严重欺骗、误导广大患者和消费者。近年来,上海市工商部门持续加强广告市场监管执法,2012年,仅针对非报刊类印刷品虚假违法广告就查处了514件,罚没款近千万元。

  今天起,工商部门将持续采取五项措施加强综合治理:

  ■加强对医疗机构、医药保健品销售场所开展日常巡查 并与重点医疗机构、医药保健品销售场所建立紧密联系、联动机制及时发现和制止虚假违法医药广告;

  ■及时查处和曝光典型虚假违法医药广告:

  ■提请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对相关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企业及其产品采取产品检测、暂停销售等相应管理措施 提请卫生计生部门对发布违法医疗广告的医疗机构采取扣分等执业管理措施;

  ■协调城管执法部门同步加强对道路上乱散发印刷品医药广告的监管执法;

  ■对于涉嫌非法出版(冒用刊号盗印、仿制报刊形式、含有报道内容)活动的 移送新闻出版、文化执法部门追究法律责任。

[作者:王硕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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