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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刑保证书"案嫌犯无罪释放 女儿未满17岁嫁人(图)

2013-04-26 14:52:58 来源: 京华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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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现场

    数十名法警保障法庭秩序

    昨天下午5点多,几名法院工作人员贴出公告,定于17时30分在2号法庭公开宣判被告人李怀亮故意杀人一案。由于是公开宣判,记者被允许以公民身份进入法庭旁听,而李怀亮的家属均未进入法庭。

    从安检口到法庭门口的这段路程两边,已经站满了法警。一名法警告诉记者,在此次开庭前,因担心庭审无法正常进行,平顶山中院从各处法院调集了几十名法警,

    旁听人员坐定后,三名法官走进了法庭。此时,刑事附带民事原告席上的杜玉花,当即站起来,指着法官和辩护人大声哭喊着破口大骂,“你们袒护杀人犯,天理何在”。两名女法警赶紧要求杜玉花坐下,并站在她身后,按住了她的肩膀。但是这丝毫不能影响杜玉花用哭喊的方式宣泄自己的情绪。

    法官大力敲击法槌,令杜玉花片刻安静下来。随即,被告人李怀亮被带进了法庭。他的头发稀少,眼神呆滞,比实际的47岁看起来苍老了许多。

    宣判

    骂声哭声中宣告无罪判决

    法官宣读判决书称,公诉机关当庭出示了指控李怀亮犯罪的五组证据,经查其中的现场勘察记录、尸体检验报告及物证检验报告,证实的是被害人郭小红的身份及现场位置及死亡原因。而证人杜玉花、郭松章、李全成等证人证言仅仅证实了李怀亮案发当时也在挖蝉蛹,而公诉机关提供的包括拖鞋、裤头、矿灯等物证只能证明是郭小红的,与李怀亮犯罪没有关系。而李怀亮虽然做过有罪供述,但其后又翻供,而且其有罪供述在很多重要环节上前后不一,与证人证言、现场勘察笔录等也存在矛盾,因此李怀亮的有罪供述不能作为定案证据。

    当法官说到此处时,由于听出了判决的走向,好不容易才安静下来的杜玉花突然大哭了起来,声音盖过了法官判决的声音,但她的行为并未被制止。在杜玉花的大哭声中,法官继续宣读着判决。法院认为,检察机关指控李怀亮杀人的证据不足,事实不清,指控的犯罪不能成立,对于死者家属提出的15万元赔偿不予支持。最终,法院宣告李怀亮无罪,不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当庭释放。

    宣判后,李怀亮没有什么明显的反应,被法警带出法庭。而杜玉花夫妇以及坐在旁听席上的死者家属则悲愤交加,情绪非常激动,大声喊着“法院包庇杀人犯”,杜玉花的哀嚎更是惊天动地。门外的几十名法警也进入法庭,帮忙一同维护秩序,以最快的速度将人群疏散出法庭。几度准备坐在地上的杜玉花更是被连拖带扶地送出了法庭。杜玉花的丈夫郭松章,双手攥拳,怒不可遏,看到记者用手机拍照,便冲上来要砸手机。

    宣判后20分钟,当记者离开法院时,杜玉花等人依然在和法官及法警纠缠。

[作者:  编辑:袁连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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