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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集体土地房屋被征收 要安置商业房/图

2013-01-16 07:35:47 来源: 大河网-大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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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摘要】

刘先生说,他家房屋面积105平方米,但套内面积90多平方米,如果选择产权调换,可能会吃亏。所以,他想选择货币补偿,但担心选择货币补偿后,评估机构给出的评估价与市场价相差太远。

对此,郑州市房屋征收办公室相关负责人说,市房屋征收部门会依照有关规定选择社会信誉好、综合实力强、资质等级高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定期公布,供被征收人选择。

郑州市房屋征收安置,有了全市统一补偿标准。日前,郑州市委、市政府下发《关于加强城乡规划土地建设管理和投融资工作的意见》(简称《意见》),确定并统一房屋征收补偿标准。从今年1月1日起,该《意见》已经开始实施。

政策

国有土地住宅房屋被征收,以两种方式补偿

虽然陇海路高架快速通道一期工程(西三环―京港澳高速)规划方案还在公示期,但郑州市民刘先生已在四处打听自己家的房子按啥标准进行补偿?征收后能补多少?

他说,2010年,他购买陇海路与工人路交叉口东边劳动局家属院一套面积105平方米的房子,准备自住。2012年12月,郑州多家媒体报道陇海路高架快速通道一期工程(西三环―京港澳高速)规划方案,“看到这个消息后,小区居民议论最多的话题就是房屋征收补偿标准”。

昨日,记者从郑州市有关部门获悉,郑州市已经确定统一的房屋征收补偿标准。该标准已经于今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根据《意见》,国有土地上住宅房屋被征收对象,可以选择货币补偿和产权调换两种补偿方式。

选择货币补偿的,按被征收房屋的房地产市场评估价上浮30%给予补偿。选择产权调换的,一是被征收房屋所有权证注明套内建筑面积的,按套内面积给予安置;二是被征收房屋所有权证未注明套内建筑面积的,安置房按被征收房屋建筑面积上浮20%进行安置,上浮部分不计价。

房小家贫,被征收后也有房可住

疑问:被征收对象家庭特别贫困,房屋面积特别小,房屋征收后会不会出现“无房可住”?

回答:针对贫困人群,政府出资购买50平方米房屋进行产权调换。郑州市房屋征收办公室相关负责人说,针对贫困人群,郑州市有专门的优惠政策。他解释说,国有土地上住宅房屋被征收对象领取本地社会最低生活保障金,并且符合以下三个条件,负责征迁的各区、管委会将购买建筑面积不少于50平方米的房屋与其进行产权调换,被征收人免交50平方米以内(含50平方米)的房屋差价。这三个条件具体为:(1)属于被征收人的私有住宅房屋;(2)被征收人在他处确无住房;(3)按市场评估价不足以让被征收人购买建筑面积50平方米类似的住宅房屋。

[作者:记者 王磊  编辑:刘丽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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