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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7类人员可优先安置公益性岗位 新办法10月起施行

2012-07-27 07:07:15 来源: 中原网--郑州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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咋监督执行?

管理办法规定,我市应当建立公益性岗位就业信息服务系统,公布公益性岗位的设定和使用情况,接受社会监督。同时,应当建立健全公益性岗位资金管理制度,未经政府批准设定公益性岗位的、 招用不符合条件的人员以及未按规定程序招用人员的,财政部门不予拨付相关费用。

今后,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和社区、村民委员会工作人员若故意刁难拒不受理就业申请的;出具虚假证明材料的;对符合安置条件的人员拒不签署同意意见,由上级机关给予处理。

而市及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或者劳动就业服务管理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如若擅自设定公益性岗位的;未通过招投标形式确定劳务派遣单位或者在招投标中弄虚作假的;核定公益性岗位就业人数与事实不符,造成财政资金损失的;不履行监管职责,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作者:孙娟  编辑:赵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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