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向“新”生长!《郑州市城市更新条例》3月1日起施行

2024-01-16 15:31:39 来源:郑州发布

1月16日,记者从市政府新闻办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郑州市城市更新条例》将于今年3月1日起施行。该条例充分体现郑州特色,全面总结了我市城市更新工作经验做法,为我市城市更新工作提供坚强法治保障,是全国省会城市首批、全省首部城市更新地方性法规。

郑州油化厂创意街区 李新华 摄影

看点1:《条例》充分体现郑州特色

位于中原区华山路的磨街文创园,是原郑州三磨研究所所在地,项目更新改造后实现“逆生长”:绿树红墙的轻松惬意环境,艺术及非遗展览馆、服饰、餐饮、娱乐等丰富业态,已成为富有年轻烟火气的青年活力聚集区;

位于金水区沙口路与黄河路的油化厂创意园,在保留老厂房既有建筑格局的前提下,导入娱乐、餐饮、文旅等业态,“颜值”大大提升,吸引了大量年轻人前往打卡、参观、消费,形成了新的夜经济中心,实现了工业记忆向文化创意的转变……

城市更新是推动城市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手段。两年来,我市涌现出很多优秀城市更新项目,中原区磨街文创园和金水区油化厂创意园就是其中的代表项目。

磨街文创园 王梦瑶 摄影

郑州作为国家中心城市,城市更新工作体量大、情况复杂,亟需总结提炼固化成熟经验,通过地方立法来引领、规范和保障城市更新活动。

据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负责人介绍,作为全国省会城市首批、全省首部城市更新地方性法规,《条例》立足我市城市发展阶段、产业发展需要等实际,因地制宜确定城市更新的目标、范围、类型、实施路径、权责配置等,强化规划、土地、财政、金融等方面保障措施,解决实践中的难点和突出问题,充分体现郑州特色。

解决好人民群众急难愁盼,才能在城市更新中更好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需要。《条例》贯彻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把改善民生作为开展城市更新活动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聚焦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建立健全城市更新公众参与机制,畅通公众意见表达渠道,充分尊重群众意愿,兼顾各方主体利益平衡,最大限度增进民生福祉。

同时,坚持小切口立法,统筹改革需求与法治统一。推动构建以《条例》为引领的城市更新政策法规体系,严守制度创新的合法性要求,充分考虑与现有法律法规制度的衔接,在固化改革实践成果的同时,为下一步具体实践探索留有空间和余地。

看点2:为各类市场主体参与城市更新活动提供政策支持

《条例》从城市更新基本原则、推进机制、更新要求、实施程序和政策保障等方面引领、推动和保障我市城市更新工作。

市政府相关负责人表示,《条例》明确城市更新应注重“留改拆”并举,以保留利用提升为主,注重城市文脉传承,提高城市安全水平和防范重大风险能力。明确了城市更新应当坚持规划引领,将城市更新工作的有关要求贯穿到城市更新专项规划、详细规划的编制中,通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城市更新专项规划和相关控制性详细规划引领城市更新项目实施。

郑州油化厂 马健 摄影

加强城市更新政策保障,为各类市场主体参与城市更新活动提供政策支持。

《条例》明确,授权市政府制定推进城市更新项目的行政许可办理、用地安排、规划调整、融资扶持等政策;

在城市更新项目的资金支持、规划指标、建筑用途转换、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办理等方面给予保障;

加强用地保障,对特定产业实施五年期的用地过渡期政策,支持存量工业和仓储用地转型升级。

市政府还将组织相关部门研究出台城市更新项目库管理、建筑用途转换等相关配套政策,确保《条例》落地、落实。

看点3:加强历史文化街区和历史建筑的保护与活化利用

城市更新要保护好、挖掘好、运用好历史文化遗产,才能更好延续城市历史文脉,让老城区焕发新活力。

《条例》从制度上保障实现城市功能提升、生活品质改善和历史文化保护的有机统一,打造宜居、韧性、智慧城市。

其中规定,

开展城市更新活动,应当“加强历史文化保护传承,保留本市特有的地域环境、文化特色,延续城市、城区、街道的历史肌理、建筑特色风貌”。同时要求,城市更新应当加强对历史文化街区和历史建筑的保护与活化利用,继承和弘扬优秀历史文化遗产,促进城市建设与社会、文化协调发展。

在城市更新工作实际开展过程中,还要平衡历史文化保护和发展的关系。

市城建局负责人表示,要让老城区居住环境的改善与历史文化保护传承结合好,可通过小规模、渐进式的“微改造”,在保持传统历史格局和风貌的基础上补足设施短板,改善居民生活环境。

还可通过保留历史建筑和风貌,将现代元素与传统文化相结合,实现城市功能提升和文化传承的双赢。

同时,做好活化利用,在城市更新中可以通过培育新功能、新业态,提升城市活力,如引入咖啡店、书店等业态,让老街区成为新网红、老街坊赶上新潮流。

郑州油化厂 李新华 摄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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