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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创设“1+6”管控模式 强化药店“哨点”监测

2022-04-07 18:56:46来源:中原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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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原网讯(徐宁 通讯员 刘博)零售药店作为广泛分布的药品流通点,在疫情防控中具有网格覆盖优势和早期监测作用。为进一步强化药店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切实发挥“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联防联控机制作用,近日,新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从药店疫情防控管控实践中不断梳理、总结经验,创设“1+6”管控模式,发挥药店“哨点”监测作用,真正把防控责任压实到“神经末梢”。

  “1”,即一套指南

  第一时间传达学习《河南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哨点工作指南》(试行),参照《零售药店工作指导与防控策略专家共识(第一版)》,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新密市零售药店疫情防控工作指南》。督促药店履行社会责任和落实主体责任,保障药品质量安全,执行管控药品政策,规范场所管理、人员管理和应急管理,建立完善的药店疫情防控档案,方便药店自查自检,监管人员精准检查,保障疫情防控及时有序。

  “6”,即严把六个关口

  一是严把入店测温关。压实药品零售企业主体责任,配齐测量体温设备。要求营业药店落实所有入店人员检测体温、查验健康码、行程码,佩戴口罩等常规防控措施,对不认真落实防控措施的,立即停业整顿。对拒不配合测量体温、不佩戴口罩的入店人员,禁止其进店并拒绝销售药品。扫描健康码异常的入店人员,及时管控至临时隔离点,立即上报属地社区。

  二是严把人员管理关。落实从业人员每日体温监测制度、营业期间全程佩戴口罩并及时更换。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变化,及时对药店从业人员开展相关培训,强化从业人员疫情防控意识,确保最新防控举措应知应会、准确执行。强化“核酸监测数据统计监管”平台信息维护,对药店环节重点人群人员信息进行再完善、再录入,确保一个不漏、及时更新。

  三是严把场所消杀关。强化密闭场所“十二有”防控措施,落实“限流限距”,加强环境消毒,做好通风换气,保障物资配备。从建立消杀记录制度、明确消杀区域、消杀物品合格有效三个方面加强药店卫生环境的消杀工作。

  四是严把购药登记关。按照“线上线下一致”的原则,督促美团、饿了么等网购平台贯彻落实全市范围实体、网售药店下架、暂停销售退热类、止咳类、抗病毒药品政策。对购买抗生素、消炎类中成药和不含发热止咳功能的感冒药人员严格执行实名登记。同时,率先推广使用“药店药品监管追踪系统”,以零售连锁门店为试点,推动药品销售实名登记信息全覆盖、流程全闭环、运用精准快。

  五是严把进口货物关。对经营进口药品、医疗器械的药店落实排查全覆盖。张贴进口非冷链货物疫情防控明白卡、签订承诺书,查验经营进口货物“三证”(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或报关单、核酸检测证明、预防性消毒证明)具体内容,建立动态管理台账,实时有效监测。

  六是严把督导检查关。采取“四不两直”的方式不定期组织督导检查,对药店和基层市场监管所落实疫情防控工作进行明察暗访,及时通报药店疫情防控检查情况、存在问题和有关工作强调,督促从严从细落实疫情防控措施,打造坚实防疫堡垒。

编辑:王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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