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植发造林,21天长新发”,“拥有世界规模最大、工艺技术条件最先进的生产基地”……这些违法广告词是否耳熟能详?虚假、庸俗等违法广告仍时有发生。
如何在广告经营发布过程中有效规避法律风险?公益广告发布需要注意哪些方面?为普及《广告法》知识,帮助广大企业切实履行市场主体责任,依法合规从事广告宣传,3月19日,郑州市公共交通集团有限公司邀请郑州市文明办和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法律法规宣讲活动,此次活动由郑州市公共交通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李业锐主持。
【“矛”、“盾”的故事竟然也违反广告法?听听市场监管局怎么有趣讲解】
近年来,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坚持广告内容监管主责,强化广告日常监测,完善执法联动体系,持续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广告市场秩序总体稳定向好。
但不容回避的是,由于利益驱动、诚信缺失、自炒热点、广告法律知识欠缺等原因,虚假、庸俗等违法广告仍时有发生。
为帮助广大企业依法合规经营,郑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广告处处长张绍辉在宣讲过程中,结合近年来我市市场监管部门广告执法案例,就《广告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要点,作了详细讲解。
为加深与会人员对虚假广告的理解,张绍辉生动形象的讲起中国历史上“第一条虚假广告”——“矛与盾的故事。“‘吾盾之坚,物莫能陷也;吾矛之利,於物无不陷也’,这种表述如果不在一个具体的语境中,就构成了绝对化用语,是广告常见重大风险点”,张绍辉处长说。此外,还利用各种典型案例为企业讲解广告宣传中的政治底线、内容红线及五大方面风险,着重强调广告应避免庸俗、低俗、媚俗,最根本的是要让人民群众在耳濡目染中感受到广告的美。
【公益广告是文明城市考核重要内容,作为广告经营者理应承担社会责任】
郑州市文明办副主任黄红雨为大家讲解了关于企业开展公益广告宣传的的各类注意事项。黄红雨副主任首先肯定“郑州公交集团在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疫情非常时期时能够主动对接、承担起社会责任,体现其大气和担当。”同时指出,从2011年起,公益广告发布比例已经被列为文明城市创建的重要考核内容。“文明城市测评八大环境,涵盖三千多个指标,其中49个行业,全部覆盖有公益广告,最高占比达到56.62%,最低的有35%,所以我们应该提高公益广告刊播比例。”而作为广告经营者,在做好经营的同时,理应承担起社会责任。这就要求企业做到及时与有关部门沟通,保持信息对称,消除信息差,保证公益广告尤其是涉及政治资讯、政治理论类的公益广告不错一句、一字、一个标点符号。
【房地产、医疗范畴广告发布提问,有你想知道的吗?】
会议中,张绍辉处长还对广告从业人员的疑问进行解答,希望通过这种形式促进广告业积极发展。
问1:房地产公司在网上挂有某项目预售公示,但没有拿到该项目预售证,像这种情况下,要如何发布广告?
答:《房地产广告发布规定》明确要求,未取得预售证的项目,不得发布广告。
问2:医疗广告范畴,医疗广告能否在上刊的时候做一些颜色上的美化调整?
答:在不违反《广告法》《医疗广告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擅自篡改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内容的基础上作一些色彩、结构的调整,市场监管部门将秉持包容审慎原则对待,但是不能有意无意突出“不美”元素,不庸俗、不低俗、不媚俗,最根本的是要让城市消费者感受到广告的美。
贯彻落实《广告法》是维护市场公平秩序、推进社会诚信体系建设的重要抓手,也是文明城市形象建立与推广的主要力量。
郑州市公共交通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宋霖也在发言中表示,“通过此次座谈交流,我们了解到,针对广告市场,各级监管部门都在强化措施,逐级落实,有序开展,郑州公交也会持续加大监管力度,改进监管理念,同时也会大力支持公益广告的投放,履行好郑州公交的责任担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