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原网讯(记者 曹婷)既有住宅加装电梯补贴怎么领?记者30日从市城建局了解到,目前我市已出台《关于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的实施意见》,明确了市内五区符合要求的既有住宅加装电梯的补贴办法及相关申领程序。
该规定适用于市内五区在2018年12月17日前办理完成房屋产权证或不动产权证的四层及以上的非单一产权既有住宅加装电梯项目,且按照要求履行联合审查等相关手续的申请财政补贴。
根据规定,补贴原则为财政补贴资金遵循事后申领、集中拨付。财政补贴标准按照既有住宅加装电梯相关的工程设计、施工图审查、工程施工、工程监理、管线迁改、电梯购置及安装等总费用的25%(市、区财政各承担补贴的50%),且最高15万元/台予以补贴。
具体申领程序为:由既有住宅加装电梯申请人出资实施的加装电梯项目,申请人在办理完使用登记,并取得使用登记证书后,向所在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出财政补贴申请,并提交郑州既有住宅加装电梯财政补贴申请表、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相关付款凭证原件及复印件和所在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而后经过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市城乡建设局、市发改委、市区财政局审批后,将财政补贴资金汇入既有住宅加装电梯申请人共同确认的账户。
针对采用“企业投资、受益业主付费”等社会资本参与方式实施加装电梯的,由社会资本方提交财政补贴申领材料,具体申领程序与由既有住宅加装电梯申请人出资实施的加装电梯项目申领程序相同;区财政部门将下达的财政补贴资金汇入加装电梯申请人和社会资本方共同确认的账户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