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原网讯(记者 董艳竹)日前,郑州市纪委监委对郑州市公安局十八里河分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张俊杰(正科级)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审查调查。
经查,张俊杰违反廉洁纪律,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消费卡,违反有关规定从事营利活动;违反群众纪律,违规摊派加重群众负担;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涉嫌受贿犯罪。
张俊杰身为党员领导干部和国家工作人员,严重违反党的纪律和国家法律法规,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有关规定,经郑州市纪委常委会议和监委委务会议研究,决定给予张俊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涉案款随案移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