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上年末职工人数 不少于上年初视为未裁员
中原网讯(记者 王红) 下月起,我省调整稳岗补贴裁员率计算方式和劳务派遣企业申领政策。省人社厅相关负责人表示,新政旨在提高失业保险稳岗补贴审核工作效率,更好地服务企业。
新政简化了企业稳岗补贴裁员率计算方法,具体规定为:企业上年末职工人数大于或等于上年初职工人数时,即视为未裁员。
企业上年末职工人数小于上年初职工人数,减少比例不超过4.5%时即视为少裁员,符合稳岗补贴关于裁员率控制在4.5%的规定。
企业上年末职工人数小于上年初职工人数,减少比例超过4.5%时,如企业认为扣除因劳动合同期满、调出、自愿辞(离)职、退休、死亡等正常减员人数后符合减少比例不超过4.5%规定的,可在提交《失业保险稳定岗位补贴申请表》时直接附相关材料或者在经办机构未核准其申请时再次申请并补充相关材料。
此外,为进一步推进人力资源产业发展,做大做强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我省还调整了劳务派遣企业申领稳岗补贴政策,即凡是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按时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的劳务派遣企业,只要符合稳岗补贴申请条件,均可与其他企业享受相同的稳岗补贴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