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原网讯(鲁梦丽)为贯彻落实省、市关于“僵尸企业”处置工作的决策部署,全力推进我市“僵尸企业”处置工作,5月22日,我市召开“僵尸企业”处置工作协调会。会议听取了我市相关部门、企业处置工作进度汇报,并对下一步具体工作进行部署,郑州市副市长史占勇参加会议。郑州市政府副秘书长张红军主持会议。
“僵尸企业”处置是中央、省深化国企改革的重要战略决策,是我省2018年国企改革攻坚工作的“牛鼻子”。据悉,我市市级和县(市、区)两级30家“僵尸企业”中,到去年年底完成了12家“僵尸企业”的处置工作,超额完成了省里给我市下达的9家“僵尸企业”处置任务。经过今年前五个月的工作,截止到目前,全市“僵尸企业”共完成处置15家,其中市级企业6家,县(市、区)级企业9家。剩余15家正在抓紧推进中。
去年全省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工作会议和全省国有“僵尸企业”处置推进会后,我市以贯彻落实会议精神为契机,按照全市深化国企改革工作总体安排部署,紧盯目标,细化举措,强化督导,狠抓落实,全力推进国有“僵尸企业”处置工作。
“僵尸企业”处置是我市深化国企改革的重要决策部署,也是化解过剩产能、盘活存量资产、优化资本布局、促进国企转型发展的关键举措。市国资委党委委员、副主任岳启明强调,根据督导推进掌握的情况,近期尚未完成处置任务的15家“僵尸企业”要抓紧推进做好有关工作。下一步,市“僵尸企业”处置工作专项督导组要进一步强化督导落实,抓紧对余下15家未完成处置工作的企业和相关单位进行全面督导,加快处置进程。
会上,市工信委、市民政局、登封市、新郑市、新密市、中牟县、高新区等相关单位汇报了处置“僵尸企业”工作进展情况;市中院、市财政局、市工商局、市人社局、市国土局、市地税局、市国税局等市直有关部门就“僵尸企业”处置工作中的一些具体问题发表意见。郑州市企改办副主任樊友民针对现场疑问进行讲解。
针对下一阶段我市“僵尸企业”处置工作,郑州市副市长史占勇提出意见要求。史占勇要求,在坚持政府主导、企业主体工作原则的同时,要继续坚持好市场化、法治化的处置原则,大胆创新“僵尸企业”处置的方式方法。市企改办、市国资委要按照目标节点,围绕全市“僵尸企业”处置工作推进情况,建立健全督导考核机制,对有关县(市、区)和市直部门加大督导推进力度,及时协调解决工作推进中遇到的问题。要高度重视社会稳定工作,在制定处置方案时要考虑稳定工作方案,做好应急预案。确保既要按时完成处置任务,又要保持社会大局稳定。
6月30日,是我市确定的“僵尸企业”处置工作基本完成的时间节点。史占勇表示,各相关单位和有关县(市)区、企业要增强工作紧迫感,统筹兼顾,狠抓落实,多部门协调联动,确保处置工作稳妥有序推进。各相关职能部门要强化领导,严格督导,确保实效,圆满完成我市“僵尸企业”处置任务,打赢国企改革攻坚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