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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拓思路 创新理念——全面推进信息化食安监管 有力保障郑州饮食安全

2018-05-16 16:25:26来源:中原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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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原网讯加强对食品和食用农产品市场及入场销售者全面履行法定义务的监管,提升食品和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环节源头管理水平,推动各地加强食品和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的监督管理,是郑州市推进食品和食用农产品市场食品安全信息化建设的主要目的。

    近日,记者从郑州市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办获悉,郑州市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国家食药总局令20号)等法律法规和相关文件规定精神,结合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工作要求,向全市下发了《郑州市食品和食用农产品市场食品安全信息化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各县市区按照“源头可溯、去向可查、风险可防、责任可究”的基本要求,结合本地实际,促进市场开办者进一步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利用信息化手段提高食品安全管理水平。

    此项工作将按照“四个最严”要求,认真贯彻市委、市政府关于食品安全工作的总体部署,以保障民生为核心,以信息化追溯和信息互通共享为方向,加快推进市场食品安全信息化建设,实现食品和食用农产品可追溯监管,不断提高全市食品和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

    此项工作任务:一是落实企业主体责任,督促市场开办方和市场经营者严格落实主体责任,相互配合,建立并认真开展信息化建设工作;二是实现工作重点突破,将批发市场、高风险产品等作为信息化的重点,同时实现全部品种全覆盖,加强链条式监管;三是加强部门协作,加强与农业、林业、渔业等食用农产品源头监管部门的合作及食用农产品全程信息化对接,实现准入与准出的有效衔接;四是发挥检测作用,将信息化建设与快速检测数据相对接,及时通过快速检测及时筛查发现问题,依托信息化高效快速处置。

    此项工作目标:2018年底,全市将建成3家食品安全信息化管理示范单位,30%的市场完成食品安全信息化建设,实现全市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全覆盖;三年内全市市场全部实现食品安全信息化管理。各级各单位要努力实现这一目标,根据本地实际确定信息化工作模式,各地按照市场总数30%的目标,确定市场开展试点,按照《方案》要求进行治理,总结经验,逐步推进,按时完成阶段任务;适时召开经验交流会,总结提炼有益经验和典型做法,建立和完善市场食品安全信息化建设长效工作机制,并推动全市数据互联互通。

    抓源头,控风险,加强信息化建设是大势所趋。集中交易市场开办者和销售者应当按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要求建立食品安全追溯体系,利用信息化手段采集、记录并公开所销售的食用农产品信息,实现食品供应链的可追溯性,从销售源头实行管控,确保食品安全。

    促规范,补短板,加强信息化建设是监管所需。郑州市食品和食用农产品市场数量多、体量大、辐射范围广,“溯本通”食品安全信息化追溯系统的建立,促进郑州市走进了依靠现代化管理技术和信息化手段监管的平台。全面把控食品安全全过程风险,是现代化市场监管理念的体现。

    创经验,作示范,加强信息化建设是发展所需。目前,很大一部分食品和食用农产品市场存在流动商户多、记录不规范、票据不完整等问题,鉴于这一监管难题,各级各单位更要充分认识食品安全信息化建设的必要性和紧迫性,全力做好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创造经验,全面铺开,为全省、全市作出示范。

    据了解,通知还强调,各单位一是要加强组织领导,提高思想认识,明确责任,狠抓落实,确保各项工作取得实效;二是要加强工作保障,结合项目推进,强化市场食品安全信息化建设项目整体安排和协调,确保工作有序推进;三是要加强统筹宣传,要将市场食品安全信息化建设与“示范市场”建设、“食品安全市县”创建等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借势借力,营造良好氛围;四是要加强督查考核,市食安办将把此项工作纳入重点督查内容,各地要建立相应的考核督查机制,有针对性地加强暗访检查,确保建设工作取得实效。(付彧 杨鑫)

编辑:禹亚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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