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命:
邢金勇为郑州市人大常委会内务司法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常沁民为郑州市人大常委会经济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罗晖为郑州市人大常委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周薇为郑州市人大常委会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梁金舟为郑州市人大常委会农村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牛志熳为郑州市人大常委会民族侨务外事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成刚为郑州市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冯乐为郑州市人大常委会研究室副主任。
决定任命:
王中立为郑州市教育局局长;
夏扬为郑州市科学技术局局长;
冯明杰为郑州市民政局局长;
刘啸峰为郑州市审计局局长。
决定免去:
李陶然的郑州市教育局局长职务;
文广轩的郑州市科学技术局局长职务;
谢霜云的郑州市民政局局长职务;
冯明杰的郑州市审计局局长职务;
刘啸峰的郑州市粮食局局长职务。
任命:
宋应红为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
刘超为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裁判庭庭长;
何信丽为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庭长;
闫明为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一庭庭长;
孙艳凌、郭丽为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一庭副庭长;
张兴成为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
何军为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
马青峰为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速裁审判庭副庭长;
朱梅、袁斌为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
赵军胜、郑志军为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副庭长;
石红振、王胜利为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四庭副庭长;
马清来为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清算与破产审判庭副庭长;
胡忠宇为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裁判庭副庭长;
崔航微为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副庭长;
胡涛为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副庭长;
陈元为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副庭长。
免去:
宋应红的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职务;
刘超的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四庭副庭长职务;
何信丽的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副庭长职务;
闫明的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职务;
孙艳凌的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二庭副庭长职务;
朱梅的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副庭长职务;
赵军胜的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职务;
马清来的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一庭副庭长职务;
胡忠宇的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职务;
王银生的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职务;
张帆的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副庭长;
田荣新、欧阳梅的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职务;
孙学勇的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副庭长职务;
宋惠君、舒杨、白宝成、刘娜、冯卫亚、朱杰、潘瑞军、杜继军、顾立江的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