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日,部分网民在微信群传播所谓的“紧急通知 ”,并冒用 “郑州市政府和郑州疾病预防中心”名义谣称“郑州市将管控路段,放假一天”,制造恐慌、博取眼球。
经查,该谣言在众多微信群里传播,系网民“zhaoxuhu_2006”发布。该网民的真实身份为赵某辉,河南叶县人,暂住郑州高新区。
郑州警方将依法依规对发帖人采取强制措施。同时提醒网民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共同维护网上清朗空间。
网络造谣“逗你玩”,后果很严重
互联网信息五花八门、鱼龙混杂,一些毫无依据的谣言常常误导民众,扰乱社会生活秩序。近年来,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的各类违法犯罪活动日渐增多,特别是利用互联网等信息网络进行造谣诽谤的违法犯罪现象比较突出。
对于网络上散布谣言需要承担的法律责任,主要分为三种责任:
一是民事责任,即如果散布谣言侵犯了公民个人的名誉权或者侵犯了法人的商誉,依据我国民法通则的规定,要承担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及赔偿损失的责任;
二是行政责任,即如果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或者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尚不构成犯罪的,要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等规定给予拘留、罚款等行政处罚;
三是刑事责任,即如果散布谣言,构成犯罪的要依据《刑法》的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来看看这些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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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造谣“伊利董事长被调查”者被抓获
近日一篇题为《伊利公司董事长潘刚或失联》的文章在网上被大量转载,呼和浩特市公安局接到报案后立即成立专案组开展案件侦办工作。犯罪嫌疑人邹某某已于3月28日在北京家中被抓获,并在其家中发现大量作案证据。该传言3月26日在网上出现当天,伊利股份股票开始下跌,当天跌幅达到3.53%。
“塑料紫菜”事件造谣者获刑一年十个月
2017年年初,大量所谓的“塑料紫菜”视频在网络上传播,引发了公众对食品安全的恐慌。11月30日,福建晋江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塑料紫菜”网络造谣事件被告人王某祥犯敲诈勒索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一年十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万元。
谣传水贝村村民每户赔两亿元,3名嫌疑人被拘留
2016年10月24日,一条关于深圳水贝村拆迁补偿的文章在各大网络平台迅速传开,网友纷纷转载。文章称,“水贝村平均每户村民获得两亿补偿款,83个男孩没有女朋友,38个女孩子没有男朋友”,文章来源于深圳本地某知名自媒体平台。26日晚间,深圳宝安警方发布通告称,对近期散布“水贝村拆迁每家赔偿至少2亿”谣言的3名违法嫌疑人,依法处以行政拘留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