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原网讯(郑报融媒记者 覃岩峰) 昨日,记者从省发改委了解到,根据国家发改委统一部署,自2018年2月28日24时起,国内汽、柴油价格(标准品)每吨分别降低190元和185元。据悉,这是国内汽油、柴油价格年内第二次下调。
调整后我省国五车用乙醇汽油、车用柴油最高零售价格公布如下:
92号汽油每升6.75元,下调0.15元;95号汽油每升7.21元,下调0.16元。国五0号车用柴油每升6.34元,下调0.16元。成品油零售企业可在不超过最高零售价格的前提下,自主制定具体零售价格。
成品油批发企业对零售企业的汽、柴油最高批发价格,合同约定由供方配送到零售企业的,92号汽油最高批发价格每吨8588元,95号汽油最高批发价格每吨9091元;0号车用柴油最高批发价格每吨7075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