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原网讯(记者 侯爱敏)国家统计局郑州调查队昨日发布信息,2017年11月份,郑州市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同比上涨2.7%,高于国家1个百分点。
与去年同月相比,11月份我市食品价格下降1.1%,非食品价格上涨3.6%,消费品价格上涨1.8%,工业品价格上涨3.0%,服务价格上涨4.5%。分类别看,食品烟酒类上涨0.3%,衣着类上涨1.1%,居住类上涨2.8%,生活用品及服务类上涨1.4%,交通和通信类上涨2.2%,教育文化和娱乐类上涨1.5%,医疗保健类上涨18.4%,其他用品和服务类上涨3.4%。
与上月相比,我市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环比上涨0.1%。食品价格下降0.2%,非食品价格上涨0.1%,消费品价格持平,工业品价格上涨0.2%,服务价格上涨0.1%。分类别看,食品烟酒类下降0.1%,衣着类上涨0.2%,居住类持平,生活用品及服务类下降0.3%,交通和通信类上涨0.8%,教育文化和娱乐类持平,医疗保健类持平,其他用品和服务类上涨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