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原网讯(郑报融媒记者 徐富盈 文/图)陇海路西三环高架立交,经常路过的司机深有感触:每天早晚高峰通过都需要十几分钟以上。原因是原本两车道的匝道在和其他方向驶来的多股车流在这里汇合时成了一车道,加上早晚高峰时车流量大,一旦发生事故,等待的时间更长。
为此,11月2日开始,郑州交警支队首次选取这里作为试点,采取“拉链式”交替通行方式,现在,标志标线已经安装施画完毕,抓拍设备也已安装到位。
什么是“拉链式”交替通行?
“拉链式”交替通行方式,是在两车道并一车道出现停车排队或者缓慢行驶时,按照地面的标线指示,左右车道交替通过,有序通行,相互礼让。在进入并道路口之前,道路分道标线为实线,不允许越线并道。驶入虚线路段后,允许变线并道,但要根据道路标线标明的顺序交替通过。
现场的交警二大队大队长丁海燕介绍,从11月2日起到下个月初,一个月的时间试运行。试运行期间,交警部门会对于出现的问题进行分析整改,更加优化方案。试运行成功后,会在市区其他符合条件的路口逐步进行推广,对不遵守交替通行规定的,将使用电子设备进行抓拍。
“交替通行”交通法相关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五条第二款:
机动车遇有前方车辆停车排队等候或者缓慢行驶时,在车道减少的路段、路口,或者在没有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或者交通警察指挥的交叉路口遇到停车排队等候或者缓慢行驶时,机动车应当依次交替通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三条:
机动车遇有前方交叉路口交通阻塞时,应当依次停在路口以外等候,不得进入路口。1.机动车在遇有前方机动车停车排队等候或者缓慢行驶时,应当依次排队,不得从前方车辆两侧穿插或者超越行驶,不得在人行横道、网状线区域内停车等候。2.机动车在车道减少的路口、路段,遇有前方机动车停车排队等候或者缓慢行驶的,应当每车道一辆依次交替驶入车道减少后的路口、路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