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原网讯(郑报融媒记者 王亚平) 针对分散登记形成的历史遗留问题,国土资源部与住房城乡建设部近日发出通知,要求各地依法妥善处理,为不动产权利人排忧解难,但不允许所谓小产权房借此合法化。
针对分散登记形成的历史遗留问题,国土资源部与住房城乡建设部近日发出通知,要求各地依法妥善处理,为不动产权利人排忧解难,但不允许所谓小产权房借此合法化。防止小产权房通过 不动产登记合法化
随着城乡不动产实施统一登记,房、地分散登记时期形成的历史遗留问题不时出现。如土地权属来源合法但原开发建设单位未及时申请办理国有土地使用权初始登记,房屋建设单位在国有建设用地开发中存在用地手续不全、擅自改变用途等情形而未办理国有土地使用权登记等,从而使购房人申请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时,可能面临“开发商没了”“土地信息资料不见了”“原开发企业破产了”“开发商没有补齐土地出让金”“手续不全”等一系列问题困扰。为此,两部门要求不动产登记机构和房屋交易管理部门加强配合,共同协商,推动地方政府依法合规分类妥善处理,及时为群众解决问题,但要防止小产权房通过不动产登记合法化。
网上能办的,不得要求当事人到现场来
关于交易登记业务衔接问题,通知指出,对于房屋交易与不动产登记机构分设的地方,要按照“进一个门、跑一次路”的原则,实现房屋交易与不动产登记的有效衔接,切实做到便民利民。
一个窗口受理。两部门进驻同一个服务大厅,设置同一个受理窗口,将房屋交易和不动产登记所需的法定材料编制形成统一的申请材料目录向社会公布。
部门并行办理。收件后,相关资料分送两部门并行业务办理,不动产登记机构依法办理不动产登记业务。涉及交易需办理事项,一般交易业务要在3个工作日内办结,较为复杂的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办结,交易的结果通过内部网络向不动产登记机构反馈。
方便群众办事。凡是能够通过网上办理的房屋交易和不动产登记事项,不得要求当事人到现场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