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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消息!31日起郑州公立医院全部取消药品加成

2017-08-27 10:18:13来源:中原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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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原网讯(记者 王治) 记者昨日从省卫生计生委、发展改革(物价)委、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财政厅等有关部门联合召开的省会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动员会上获悉,2017年8月31日零时起省会所有公立医院全部取消药品加成(中药饮片除外),同步实施医疗服务价格调整和医保报销等配套改革。

    按照省政府要求,所有城市公立医院(包括政府和国有企事业单位举办的公立医院)都要参加这次公立医院综合改革。

    据介绍,取消药品加成后,所有公立医院都将实行药品零差率销售,除中药饮片外,所有药品不再有任何加价。总体测算,取消加成后,药品价格平均降低12.7%左右。

    此次医疗服务价格调整的原则是,“总量控制、结构调整、有升有降、逐步到位”,保证公立医院良性运行、医保基金可承受、群众整体负担不增加。价格变化可以概括为“两降一升”:一是取消药品加成将使药品价格下降,二是大型医用设备检查治疗和检验价格下降。取消药品加成和降低大型医用设备检查治疗、检验价格腾出的空间,主要用于合理提升体现医务人员技术劳务价值的医疗服务价格,特别是诊疗、手术、康复、护理、中医、儿科等服务项目价格。医疗服务价格调整的部分按规定纳入医保支付范围。

    改革后,医疗费用总量保持基本平衡,患者医疗费用负担总体上不会增加。但就患者个体而言,因每位患者在就诊疾病、治疗方案、治疗周期等方面存在个性差异,会有不同影响。比如,对于诊疗过程中以药物治疗为主,或者较多涉及CT、磁共振检查的患者,其医疗费用会有明显下降;若诊疗过程中以技术劳务治疗项目为主,则患者医疗费用会有一定增加。

    此外,为方便高血压、糖尿病、结核病和重症精神疾病等慢性病患者在基层医疗机构就医,省卫生计生委、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已从医保药品目录中筛选了180多种常用药品,补充了基层医疗机构用药目录。基层医疗机构可以按照上级医院医嘱采购使用,并纳入医保报销范围。

编辑:徐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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