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渣土车——超速】
6月4日,开封杏花营交管大队源头化办公室民警在对辖区内运输企业车辆GPS进行日常监管时,发现辖区内政通商砼一辆车牌号为豫AW1310的水泥罐车超速20%以上,民警通知该企业车辆负责人及该车司机到大队接受处理,依法对该车驾驶员王某超速违法行为处50元罚款,记6分。
处罚规定:
驾驶中型以上载货汽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未达20%的,依法处20-200元罚款,记3分。
驾驶中型以上载货汽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20%以上未达50%的,依法处20-200元罚款,记6分。
驾驶中型以上载货汽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50%的,依法处200-2000元罚款,记12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