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届中国(郑州)国际园林博览会
B区暨双鹤湖中央公园项目招商公告
第十一届中国(郑州)国际园林博览会B区暨双鹤湖中央公园项目,项目占地面积2475亩,位于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南部双鹤湖片区核心区,以“科技生态”为主题,建设一个完全不同于传统的崭新园博会展区。
郑州航空港园博园经营管理有限公司(简称“园博园经营公司”)现面向社会经营企业公开招商,欢迎符合条件的企业,按照本公告的具体要求,向园博园经营公司提交招商意向文件及其他资料(简称“意向文件”),具体内容如下:
一、招商范围
(一)地上单体商业:高端餐饮(中华老字号、中原特色名吃)、品牌西餐、书吧、超市、休闲娱乐、园艺展示、汽车服务类、土特产店、品牌咖啡店、茶文化体验中心;
(二)地下商业:时尚快餐、便利店、五金店、特色小吃、精致奶茶咖等;
(三)绿地:婚纱摄影类;
(四)水域:水上游乐项目等;
(五)广场:儿童游乐项目、普游乐馆、航空文化馆、文化演出、场地租赁等;
(六)道路:车辆运营及赛事承办。
二、招商对象
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有效注册成立并依法存续经营,从事相关商业经营的企业法人(简称“招商对象”)。
三、招商对象资质要求
(一)在河南省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有相应经营能力的中外企业;
(二)符合我国相关法律规定的劳动用工、产品质量、环保等方面的要求;
(三)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近三年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四、招商期限
有意向的招商对象,须2017年5月31日前提交意向文件。
五、招商程序
(一)招商对象在规定期限内向园博园经营公司提交商业服务招商意向文件。意向文件包括:
1.招商对象最新年审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卫生许可证等正副本复印件(需加盖企业公章);
2.招商对象分支机构或子公司或关联企业证明文件;
3.从业人员相关资料,招商对象认为有必要附加的与招商企业资格评审有关的其他任何材料。
(二)园博园经营公司收到意向文件后,对招商对象进行资格审核。
(三)园博园经营公司与通过资格审核的招商对象,按提交材料的先后顺序分别进行意向洽谈。
(四)园博园经营公司组织招商评估小组,审核企业相关资质及业态,最终确定合作企业,并签订租赁合同。
六、招商意向文件提交方式
招商对象需将招商意向文件及相关资料邮寄或送至: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港四街与郑港七路交叉口西南角领航中心803室。
邮箱:ybyjyglgs@163.com
邮编:450000
电话:0371-56567405
七、招商费用
招商对象参加招商活动所发生的全部费用由招商对象自行承担。
八、园博园经营公司保留的权利
园博园经营公司在本次招商活动中保留以下权利:
(一)对本招商公告进行修改和补充;
(二)更改本次招商活动的时间安排;
(三)在任何时间更改或取消招商活动,并不承担任何责任,且无需向招商对象解释原因;
(四)对本招商公告的最终解释权。
郑州航空港园博园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2017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