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原网讯(郑报融媒记者 裴蕾 李娜 王继兵 刘俊礼 覃岩峰 徐刚领 石闯 王译博/文 马健 宋晔/图)全国人大代表、海马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郭振甫表示,现行《民法通则》出台已经有很长时间,里面很多条文都有滞后性,随着社会发展目前能够适用的内容不多,大部分都被其他法律法规所替代。制订《民法总则》可以清理和修订限制民营企业发展的法律、法规和规章,有利于健全市场经济秩序,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
制订《民法总则》对于民营经济发展具有重大意义,因为当前的民营企业无论是在数量、纳税、就业上,还是在创造的国民生产总值、技术创新、发明专利、新产品等方面,在整体经济中都占据很大分量。但目前民营企业与国有企业相比还处于相对弱势地位,民营企业的融资渠道、竞争平等性方面都有差距,《民法总则(草案)》对民营企业合规合法经营提供了法律依据,能有效保护他们的权益,保护他们在市场竞争中的地位。
《民法总则》必须要有前瞻性,但当前仍有以自然人户籍登记地居所为设定住所的表述,“户籍”这个带有典型计划经济时代的名词出现,意味着以后很多城市居民还要回到以户籍为主导的模式下,回原户籍办理各种证明,建议将“户籍”类的表述删除掉,用“自然人以经常居所为住所”表述代替,这样能预防把户籍制度带入《民法总则》而带来一系列不利后果,缓解以户籍为基础的身份歧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