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原网讯 根据当前我市疫情防控形势变化,8月5日,郑州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推进领导小组办公室下发《关于加强疫情防控期间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紧急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有效防控疫情传播,发挥生活垃圾分类在疫情防控工作中的积极作用。
《通知》要求,要强化分级分区管理。全市居民小区生活垃圾分类督导员,疫情防控期间严禁上门宣传、严禁直接二次分拣,主要工作转为对生活垃圾收集桶、箱房(亭)的消杀作业。市疫情办发布的封闭区、封控区、防控区内,分类督导员在以上区域居住的,严格按照街道办事处要求居家隔离,主动配合开展好核酸检测政策;未在以上区域居住的,除执行疫情办相关要求外,在严格执行各项防控措施的情况下,可根据办事处以及社区的需要,参与疫情防控志愿服务活动。
要强化分类收运。疫情防控期间,各开发区管委会、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分类办、城市管理局(执法局)要制定疫情期间生活垃圾分类收运实施方案,明确对车辆、垃圾桶定期消杀和人员自身防控等各项措施。要在做好疫情防控措施的前提下,保证辖区内生活垃圾分类收运不停歇,确保全市生活垃圾收运体系正常运转。
要强化分类处理。市内五区、航空港区、郑东新区、经开区、高新区生活垃圾分拣中心严格执行疫情消杀政策,强化进场车辆司机、工作人员管控,严格执行进场扫码、测体温、戴口罩、查验核酸证明等措施。厨余垃圾、大件垃圾做到随倾倒、随消杀、随处理,可回收物、废旧织物、有害垃圾要分类分区分拣、贮存、转运、消杀。同时,暂停宣教基地对外接待工作。
要强化人员防护。全市生活垃圾分类从业人员,要做好自身防护,工作时戴好口罩、手套,定期根据政府要求进行核酸检测。原则上不离开郑州,确需离开的,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要求逐级上报备案。各级分类办、城市管理部门要督促第三方运营企业、垃圾收运企业等备齐备足疫情防控物资,确保从业人员自身防护安全。
要强化消杀作业。按照《郑州市城市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强化环卫行业疫情防控措施的通知》,全市生活垃圾分拣中心原则上每天消杀不少于三次;其他垃圾、厨余垃圾、有害垃圾、可回收物以及废旧织物、大件垃圾等收集运输车辆随收集随消杀、随倾倒随消杀;道路两侧、居民小区生活垃圾分类收集桶每天消杀不少于三次,清洗不少于一次。
要强化废弃口罩专项收集处理。在全市核酸检测点、出入市口检查点、重点居民小区等点位,设立废弃口罩专用收集容器(使用橘黄色其他垃圾桶,粘贴废弃口罩专用收集桶字样);安排专车、专人、专运,在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开辟绿色通道,按照就近原则将收集的废弃口罩全部无害化焚烧处理,每天上午9:00前上报前一天收集、转运、处理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