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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推进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加强疫情防控期间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紧急通知

2021-08-05 16:04:48来源:中原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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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原网讯 根据当前我市疫情防控形势变化,8月5日,郑州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推进领导小组办公室下发《关于加强疫情防控期间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紧急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有效防控疫情传播,发挥生活垃圾分类在疫情防控工作中的积极作用。

  《通知》要求,要强化分级分区管理。全市居民小区生活垃圾分类督导员,疫情防控期间严禁上门宣传、严禁直接二次分拣,主要工作转为对生活垃圾收集桶、箱房(亭)的消杀作业。市疫情办发布的封闭区、封控区、防控区内,分类督导员在以上区域居住的,严格按照街道办事处要求居家隔离,主动配合开展好核酸检测政策;未在以上区域居住的,除执行疫情办相关要求外,在严格执行各项防控措施的情况下,可根据办事处以及社区的需要,参与疫情防控志愿服务活动。

  要强化分类收运。疫情防控期间,各开发区管委会、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分类办、城市管理局(执法局)要制定疫情期间生活垃圾分类收运实施方案,明确对车辆、垃圾桶定期消杀和人员自身防控等各项措施。要在做好疫情防控措施的前提下,保证辖区内生活垃圾分类收运不停歇,确保全市生活垃圾收运体系正常运转。

  要强化分类处理。市内五区、航空港区、郑东新区、经开区、高新区生活垃圾分拣中心严格执行疫情消杀政策,强化进场车辆司机、工作人员管控,严格执行进场扫码、测体温、戴口罩、查验核酸证明等措施。厨余垃圾、大件垃圾做到随倾倒、随消杀、随处理,可回收物、废旧织物、有害垃圾要分类分区分拣、贮存、转运、消杀。同时,暂停宣教基地对外接待工作。

  要强化人员防护。全市生活垃圾分类从业人员,要做好自身防护,工作时戴好口罩、手套,定期根据政府要求进行核酸检测。原则上不离开郑州,确需离开的,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要求逐级上报备案。各级分类办、城市管理部门要督促第三方运营企业、垃圾收运企业等备齐备足疫情防控物资,确保从业人员自身防护安全。

  要强化消杀作业。按照《郑州市城市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强化环卫行业疫情防控措施的通知》,全市生活垃圾分拣中心原则上每天消杀不少于三次;其他垃圾、厨余垃圾、有害垃圾、可回收物以及废旧织物、大件垃圾等收集运输车辆随收集随消杀、随倾倒随消杀;道路两侧、居民小区生活垃圾分类收集桶每天消杀不少于三次,清洗不少于一次。

  要强化废弃口罩专项收集处理。在全市核酸检测点、出入市口检查点、重点居民小区等点位,设立废弃口罩专用收集容器(使用橘黄色其他垃圾桶,粘贴废弃口罩专用收集桶字样);安排专车、专人、专运,在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开辟绿色通道,按照就近原则将收集的废弃口罩全部无害化焚烧处理,每天上午9:00前上报前一天收集、转运、处理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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