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商报讯(首席记者王苗苗通讯员郑良子)6月8日,河南商报记者从河南省卫生健康委获悉,《河南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办法》(简称《办法》)将于6月10日起施行。
据了解,所谓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是指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社会公众健康严重损害的,重大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重大食物和职业中毒以及其他严重影响公众健康的事件。
据河南省卫生健康委应急办负责人介绍,《办法》明确规定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信息报告制度,其公布的报告时限为不迟于2小时,而应当在2小时内上报的,主要为以下4种情况:
(一)发生或者可能发生传染病暴发、流行的;
(二)发生或者发现不明原因的群体性疾病的;
(三)发生传染病菌种、毒种丢失的;
(四)发生或者可能发生重大食物和职业中毒事件的。
此外,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生期间,散布谣言、哄抬物价、欺骗消费者或扰乱社会秩序、市场秩序的,由公安机关或者市场监管部门依法给予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