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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称初定取代过去职称初聘 河南职称评审将有新变化

2021-06-07 15:33:55来源:顶端新闻·大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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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月6日,大河报记者从河南省人社厅获悉,该厅日前就《关于完善我省职称初定和初中级职称考核认定有关问题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记者获悉,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家和我省深化职称制度改革要求,优化工作流程,提高服务效能,我省初级职称实行初定、考试、考核认定等评价方式,不再进行相应的职称评审。

  初级职称不再进行职称评审

  职称初定:适用于国家承认的大中专院校毕业生毕业后,到我省企事业单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首次确定初、中级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

  初中级职称考核认定:适用于在我省企事业单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由员级职称晋升助理级职称、助理级职称晋升中级职称、博士研究生认定中级职称、转换系列(专业)认定初级职称、不具备规定学历认定初级职称等。

  初级、中级职称实行全国统一考试的系列(专业),包括卫生、经济、会计、统计、审计、出版、翻译、通信、计算机技术与软件(含高级)等,不再进行相应的职称评审或认定。

  职称初定的学历专业和年限要求

  中专(含技工院校中级工班,下同)毕业后,见习(试用)1年期满,可初定员级职称。

  大学专科(含技工院校高级工班,下同)毕业后,见习(试用)1年期满,可初定员级职称。

  大学本科(含技工院校预备技师班和技师班,下同)毕业后,见习(试用)1年期满,可初定助理级职称。

  硕士研究生毕业取得硕士学位后,可初定助理级职称。

  博士研究生毕业取得博士学位后,可初定中级职称。

  申请职称初定人员,所学专业应与现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一致或相近。除教师系列特殊专业外,专业相近一般按“大文大理”掌握,单位另有从严规定的按单位规定执行。

  所学专业与现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不一致或不相近的,初定职称的年限,在规定年限的基础上增加1年。

  关于这些职称规定要知道

  员级职称晋升助理级职称:中专毕业,取得本系列员级职称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满4年,可考核认定助理级职称;大学专科毕业,取得本系列员级职称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满2年,可考核认定助理级职称。

  助理级职称晋升中级职称:硕士研究生毕业取得硕士学位后,在乡镇及以下单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取得本系列助理级职称后,再从事本专业工作满2年,可考核认定中级职称,限在乡镇及以下单位聘用。流动到县(市、区)及以上单位,可进行职称转评,转评通过的,任职年限累计计算。

  硕士研究生毕业取得硕士学位后,在县(市、区)单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按照相关规定,应参加中级职称评审或考试,不再初聘中级职称。

  博士研究生认定中级职称:读博士研究生之前取得助理级职称,博士研究生毕业取得博士学位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可认定中级职称。

  转换职称系列(专业)认定初级职称:符合相应的学历要求,取得员级(助理级)职称后工作岗位变动,应在现专业技术岗位工作满1年,可考核认定与现工作岗位相符的同级别职称。

  不具备规定学历认定初级职称: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工艺美术、艺术(限演员、演奏员专业)等系列不具备最低学历要求的人员,符合法定劳动年龄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满5年,可考核认定员级职称;再从事本专业工作满5年,可考核认定助理级职称。

  职称初定取代过去的职称初聘

  据悉,职称初定和考核认定是人才评价的一种重要方式。职称初定取代过去的职称初聘。申报人申请职称初定仅限首次。申报人在一个年度,只能申报1个职称。

  6月19日前公开征求意见:

  如果您对此《通知(征求意见稿)》有意见建议,请于2021年6月19日前通过电子邮件、信函等形式反馈至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人才评价开发处。

  联系地址: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人才评价开发处(郑州市正光路11号,邮编450018)。

  电子邮箱:hnszgb2@126.com。

  联系电话:0371-69690200。

  □顶端新闻·大河报记者张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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