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原网讯(记者 李娜)昨日,记者从省人社厅获悉,该厅日前就《关于完善我省职称初定和初中级职称考核认定有关问题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
初级职称不再进行职称评审
据悉,《通知(征求意见稿)》旨在优化工作流程,提高服务效能,我省初级职称实行初定、考试、考核认定等评价方式,不再进行相应的职称评审。
根据要求,职称初定适用于国家承认的大中专院校毕业生毕业后,到我省企事业单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首次确定初、中级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
初中级职称考核认定适用于在我省企事业单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由员级职称晋升助理级职称、助理级职称晋升中级职称、博士研究生认定中级职称、转换系列(专业)认定初级职称、不具备规定学历认定初级职称等。
初级、中级职称实行全国统一考试的系列(专业),包括卫生、经济、会计、统计、审计、出版、翻译、通信、计算机技术与软件(含高级)等,不再进行相应的职称评审或认定。
职称初定学历专业和年限要求
《通知(征求意见稿)》指出,我省职称初定的学历、专业和年限要求如下:
中专(含技工院校中级工班,下同)毕业后,见习(试用)1年期满,可初定员级职称;
大学专科(含技工院校高级工班,下同)毕业后,见习(试用)1年期满,可初定员级职称;
大学本科(含技工院校预备技师班和技师班,下同)毕业后,见习(试用)1年期满,可初定助理级职称;
硕士研究生毕业取得硕士学位后,可初定助理级职称;
博士研究生毕业取得博士学位后,可初定中级职称。
申请职称初定人员,所学专业应与现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一致或相近。除教师系列特殊专业外,专业相近一般按“大文大理”掌握,单位另有从严规定的按单位规定执行。
所学专业与现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不一致或不相近的,初定职称的年限,在规定年限的基础上增加1年。
职称考核认定有这些规定
根据《通知(征求意见稿)》的要求,我省初中级职称考核认定的学历和年限要求如下:
员级职称晋升助理级职称:中专毕业,取得本系列员级职称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满4年,可考核认定助理级职称;大学专科毕业,取得本系列员级职称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满2年,可考核认定助理级职称。
助理级职称晋升中级职称:硕士研究生毕业取得硕士学位后,在乡镇及以下单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取得本系列助理级职称后,再从事本专业工作满2年,可考核认定中级职称,限在乡镇及以下单位聘用。流动到县(市、区)及以上单位,可进行职称转评,转评通过的,任职年限累计计算。
硕士研究生毕业取得硕士学位后,在县(市、区)单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按照相关规定,应参加中级职称评审或考试,不再初聘中级职称。
博士研究生认定中级职称:读博士研究生之前取得助理级职称,博士研究生毕业取得博士学位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可认定中级职称。
转换职称系列(专业)认定初级职称:符合相应的学历要求,取得员级(助理级)职称后工作岗位变动,应在现专业技术岗位工作满1年,可考核认定与现工作岗位相符的同级别职称。
不具备规定学历认定初级职称: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工艺美术、艺术(限演员、演奏员专业)等系列不具备最低学历要求的人员,符合法定劳动年龄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满5年,可考核认定员级职称;再从事本专业工作满5年,可考核认定助理级职称。
职称初定取代职称初聘
据悉,职称初定和考核认定是人才评价的一种重要方式。职称初定取代过去的职称初聘。申报人申请职称初定仅限首次。申报人在一个年度,只能申报1个职称。
职称初定和初中级职称考核认定不受单位专业技术岗位结构比例限制,直接聘任。
6月19日前公开征求意见
如果您对此《通知(征求意见稿)》有意见建议,请于2021年6月19日前通过电子邮件、信函等形式反馈至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人才评价开发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