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9日晚10时,由青岛开往成都的K205次列车,运行至泰山到兖州区间时,乘警张超接到乘务员报告称,有一名旅客霸占他人座席拒不让座,态度蛮横,严重影响了列车秩序。(新华网 5月9日)
“我腿有问题,我站不起来才坐这里的。”“曝光就曝光,只要不脱光。”“你让火车停下,我不坐了。”这一串串“雷语”从一位坐火车的女子口中说出。近日,在青岛开往成都的火车上,“霸座”事件再次上演。铁路工作人员和乘警都对这位买到“无座”票的女子耐心劝说,但是并没有达到让座的效果,女子反倒振振有词,依然我行我素霸占他人座位。在多次教育和警告无效后,铁路警察只能依法果断处置,在列车到达徐州站后,乘警将该女子移交至徐州派出所处以行政拘留七日的处罚。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对号入座、遵守秩序是最基本的礼仪。就连小孩子都懂的道理,为什么“霸座大妈”、“霸座大爷”、“霸座大姐”却在火车上频频上演“独霸”戏码?或许是部分乘客对媒体曝光出来的霸座事件了解得还不够深入,也可以说法律意识淡薄。笔者相信,要是这名霸座女子对之前发生的霸座案例深入关注、认真了解,知道会有这样的处罚,相信她也不会有这么大的胆子,“妙语连珠”地将霸座“进行到底”。但是,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不能因不了解就不对自己的行为买单,面对铁路工作人员和乘警的劝告,霸座态度强硬,仍旧不知悔改,这样理应受到惩罚。
其实,女子的“霸座”行为,已经不是一个简简单单“占个座”的问题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第二十三条规定,如果扰乱车站、公共火车或者其他公共交通工具上的秩序,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所以,“霸座”行为是扰乱公共秩序的违法行为。
与此同时,相关部门也应该积极宣传遏制“霸座”这种不文明行为的发生,遇到霸座的人应加大处罚力度,让旅客从心底认识到霸座这种行为不可为,这样的事不能做。我们作为旅客也应该相互监督、互相提醒从源头上抵制不文明的行为,做到规范好自己的言行举止,文明乘车。
“霸座”必惩,切莫以身试法。和谐社会需要你我共同维护。相信在大家的共同努力下,我们的乘车环境会越来越好。(魏晓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