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判决:两人都是主犯,一个死刑,一个无期
昨天上午9点,苏州市中院对该案进行了公开宣判,庭审现场座无虚席。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查明,被告人朱江涛与被害人张岚于2010年5月举行婚礼后,朱江涛与其前女友被告人朱丽君仍保持着不正当关系。期间朱江涛曾提议将张岚杀害,并与朱丽君多次商议,但并未付诸实施。
法院认为,被告人朱江涛、朱丽君已构成故意杀人罪。在共同犯罪中,两被告人均起主要作用,系主犯,但被告人朱丽君的作用小于被告人朱江涛。依法以故意杀人罪判处被告人朱江涛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判处被告人朱丽君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截至记者发稿时,法院方面还没有收到朱江涛和朱丽君的上诉请求。(编辑 任晓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