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揭秘
判决书爆出“零点”涉毒丑闻
日前,记者偶然看到一份刑事判决书,被告人名叫李小俊,1966年生于内蒙古呼和浩特,因犯容留他人吸毒罪,被海淀法院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罚金1000元。该人的姓名与零点乐队鼓手二毛同名,个人基本情况也与二毛吻合。
随后记者从李小俊的律师、北京市京都律师事务所徐莹处证实,该份判决书中的被告人李小俊,正是二毛本人。
根据指控,2010年4月15日17时许,海淀警方接电话举报,有人在海淀区西三旗某小区聚众吸毒。民警立即赶到上述地点,将租住在这里的房客抓获。核实嫌疑人身份时民警发现,他居然是音乐人二毛。
被抓后 主动揭发哥哥大毛吸毒
被抓后,二毛主动交代了自己在4月9日、11日两次在家中容留多人吸毒的犯罪事实,还将3名吸毒人员供了出来。其中,包括零点乐队的吉他手大毛。海淀警方了解到,大毛真名李瑛,是李小俊的亲哥哥。
将大毛等人抓获后,警方又顺藤摸瓜,将平时吸食大麻的零点乐队键盘手朝洛蒙抓获。事发后,海淀警方将二毛以涉嫌容留他人吸毒罪刑事拘留。
2010年5月10日,二毛被逮捕。7月12日,检方对二毛提起公诉。(更多内容请点击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