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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陷频发致沉陷区如遭“炮火轰炸”

发布时间: 2010-09-26 08:43:43     来源: 《瞭望新闻周刊》     

  亟待科学监管

  近年来,我国城市地下空间开发迅猛发展。随着地下空间开发利用,城市地层深处原始状况开始逐渐被改变,城市“地陷”发生概率上升。一些地质专家、国土资源部门官员接受本刊记者采访时指出,当前,我国城市地下空间存在多头管理和立法空白,地下工程开发与施工各自为政,区域性地质灾害公益普查迟迟不能起步,城市地下空间开发亟待建立科学的风险控制体系和有针对性的监管办法。

  据武汉城市规划设计院提供的资料,在城市地下空间开发方面起步较早的上海,已开发地下空间面积约4000万平方米,形成超过10座以上大小不等的“地下城”。在武汉市,规划在主城区684平方公里范围内,到2020年建成2000万平方米地下空间。在北京,每年计划增加约300万平方米地下空间,到2020年,将建成9000万平方米的地下空间,人均5平方米。在长沙,还计划在城市西部一个水面数万平方米的湖泊下,建设水下商场、酒店、公共休闲设施等工程。

  除了开发地下城市,过江隧道、各种管网系统入地、市内轨道交通体系等城市地下工程建设、发展的速度也很快。数据显示,我国1995年至2008年的十多年间,建有轨道交通的城市从2个增加到10个,运营里程达到835.5公里。目前,又有22个城市获准建设地铁工程,总投资达8000多亿元。

  一些城市管理者针对社会上关于地下工程建设安全问题的疑问,往往突出强调技术手段。赵云胜指出,依照人类目前的技术,所有的地下工程,不对地面和周边产生任何影响是不可能的,关键在于如何将影响控制在许可的范围之内。如地铁工程盾构施工,多在城市人口和建筑物密集的地段进行,盾构机从地下穿越各种建筑物、铁路、河流、桥梁,施工质量和安全隐患等问题不容忽视。2006年以来,包括北京在内的城市,在地铁盾构施工中,就多次发生重大塌陷等事故。

  未启动的公益性普查

  赵云胜认为,从安全大局着眼,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规划,首先需要信息调查,在此基础上才有可能科学合理地利用开发空间资源。

   湖北省国土资源厅地质环境处处长施伟忠说,当前,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关键性的基础研究工作包括三个方面:一是岩溶分布、发育率及覆盖层;二是地面塌陷的分布规律;三是地下水活动状况。弄清岩溶、土层和水的关系之后,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对“地陷”之类的灾情才能做到可防、可控、可治。

  “中国的地下工程施工技术,在全世界已经居于先进水平,光是对于城市地面塌陷多发区的勘测和评估,就已掌握了地震勘探技术、电法勘探技术、重力和磁法勘探、放射性勘探技术等。”范士凯说,当务之急,在于开展以城市为单位的“公益性地质勘探普查”,以摸清地质塌陷危险区等情况。

  范士凯说,考虑到国内很多城市在这方面都做得很不够,他曾在权威部门召开的定期专家座谈上,连续四年提出这一建议,但没有得到肯定性答复。有个别城市对这种提议感兴趣,但请当地地质勘察设计单位做预算,发现这样的普查需要经费约2000万元,后来也不了了之。

  由于这项工作未被纳入公共服务范畴,一般情况下,开发建设单位会考虑地下工程施工所在地的地壳受力层问题,但往往会缩减地质勘探投入。而建设、规划、国土等职能部门,也大都考虑自己的“一亩三分地”,缺乏对区域性地质勘探的兴趣。

  范士凯等人指出,国家应该要求中心城市建立相应的财政机制,以政府投入、市场化竞争招投标的方式,开展公益性区域地质灾害勘探调查。在此基础上,编制地下空间现状及发展预测、开发战略、规模与布局、开发实施步骤等,才有科学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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