饭店张贴标语称“谢绝打包”,表示“剩菜能带走,锅底汤水得留下”。消费者认为,自身权益受侵害,锅底汤水有被饭店回收的风险;商家解释之所以这样做是为了保障品牌声誉和避免不必要的纠纷。对此,律师称,顾客有权利处置自己购买的商品,商家的这种做法没有法律依据。晚报记者 张竞昳
【烦心事件】
去饭店吃饭,消费者遭遇“谢绝打包”
昨日中午,市民包女士跟两位朋友一起来到经七路与黄河路口一家名为杨翔豆皮涮牛肚的饭店吃饭,结账时,打算将剩余的豆皮和汤水带走,却被店员委婉拒绝:“不好意思,豆皮可以给您打包,锅底汤水得留下。”
自己掏钱买的东西,自然有权处置,凭什么不让打包带走?面对店员的拒绝,包女士非常不满意。
在店员的指引下,包女士这才发现,饭店的墙上贴了好几张“谢绝打包”的标语。
“这就是你们拒绝为顾客打包的依据?简直是霸王条款。”在包女士的坚持下,服务员最后在给她打包的豆皮里加了一勺汤带走,但就是不给锅底汤水打包。
让包女士想不通的还有一点,那就是自己掏钱买的东西,怎么连带走都成了奢望?商家这样做,侵犯了她作为消费者的权益。(更多内容请点击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