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实现省内跨统筹区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家庭共济

2024-09-15 20:47:29 来源:中原网

本月起,河南实现省内跨统筹区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家庭共济。这是记者今日从河南省医疗保障服务中心获得的信息。

医保家庭共济是指职工医保个人账户里的余额可以授权共享给已参保的父母、配偶、子女及近亲属使用。个人账户资金可用于支付参保人员本人及近亲属在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发生的由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以及在定点零售药店购买药品、医疗器械、医用耗材发生的由个人负担的费用。

据介绍,目前,我省参保人员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家庭共济有3种途径可进行绑定,参保人员可任选一种:

第一种:网上登录“河南省医疗保障公共服务平台”。进入点击“服务目录”,个人服务-经办服务-账户共济成员管理。点击“共济家庭建立”填写信息建立家庭,点击“共济成员维护”添加家庭成员,对应家庭成员点击“绑定”实现家庭成员之间共济使用。

第二种:手机打开微信搜索“河南医保”,进入河南医保小程序,点击“我要办”,选择家庭共济服务,点击“职工医保家庭共济账户绑定”进入新增家庭信息界面,填写信息建立家庭并添加家庭成员,对应家庭成员点击“绑定”实现家庭成员之间共济使用。

第三种:手机打开支付宝搜索“河南医保”,进入河南医保小程序,点击“我要办”,选择家庭共济服务,点击“职工医保家庭共济账户绑定”进入新增家庭信息界面,填写信息建立家庭并添加家庭成员,对应家庭成员点击“绑定”实现家庭成员之间共济使用。

需要提醒的是:共济人(户主)建立家庭后,可修改删除家庭成员(使用人)信息,点击“删除人员”选项,共济绑定关系将会自动解除;家庭成员(使用人)点击“离开此家庭”选项,共济绑定关系将会自动解除;家庭成员(使用人)之间也可实现共济绑定使用;共济人(户主)和家庭成员(使用人)需是河南省内正常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职工和居民。

医保个人账户家庭共济使用后,共济人和家庭成员可随时通过“河南省医疗保障公共服务平台”、“河南医保”小程序,在个人消费记录查询模块与个人账户变动模块查询账户支付信息。

郑报全媒体记者 王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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