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会计专业职称评审标准公开征求意见

2024-07-22 18:15:42 来源:中原网

中原网讯(郑报全媒体记者 李娜 陶然)7月22日,记者从河南省人社厅获悉,《河南省会计人员高级职称申报评审标准(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如有意见,可在8月18日前将修改意见发送至电子邮箱hnrszgb@163.com。

《标准(征求意见稿)》提出,初级职称只设助理级,高级职称分设副高级、正高级,对应的职称名称依次为助理会计师、会计师、高级会计师、正高级会计师。

所有申报人员,在近五年参加所在单位的年度考核中,成绩需均为合格及以上,并按照要求继续教育。其中,申报评审高级会计师人员,在具备基本条件的基础上,须取得有效期内的全国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书,学历及资历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具备博士学位,取得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后,从事与会计师职责相关工作满2年;具备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或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取得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后,从事与会计师职责相关工作满5年;大学专科学历,取得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后,从事与会计师职责相关工作满10年;不具备上述规定学历的人员,须取得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满15年。

注意,注册会计师考核认定高级会计师人员,在具备基本条件的基础上,须为在我省区域内会计师事务所中从事会计或相关专业工作、最近连续执业满3年的在职在岗执业注册会计师,所在事务所近3年平均收入达到100万元以上。

具备ACCA(英国特许公认会计师)、AIA(国际会计师专业资格)、AICPA(美国注册会计师)、香港注册会计师等国际注册会计师资质,与国内注册会计师同等对待。

申报评审正高级会计师人员,在具备基本条件的基础上,须具备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士以上学位、并聘任高级会计师职务满5年。

高级会计师资格评审条件共有3条,分别是专业理论知识、工作能力和经历以及业绩成果。其中,在这3方面,对申报评审正高级会计师的人员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标准,并增加专业理论水平的评审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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