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2023年度全省职称评审工作开始
根据职称申报工作时间安排,10月18日起,我省2023年度全省各类职称个人申报工作陆续启动。
申报评审范围为:在我省各类企事业单位工作且与用人单位(含河南域内注册的省外分支机构)签订了聘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的专业技术人员,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自由职业者,以及委托评审的中央驻豫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在内地就业的港澳台专业技术人员,以及持有外国人永久居留证或各地颁发的海外高层次人才居住证的外籍人员;符合相应申报条件的技能人才;公务员(含列入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离退休人员、当年年底前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且未办理延长退休手续的人员不纳入职称评审范围。
2023年我省所有级别的评审、考核认定、答辩考核类职称(包括职称自主评审单位),应当通过省职称管理服务平台进行。此次申报评审条件方面,自然科研系列(含实验)中高级职称、统计系列高级职称、审计系列高级职称、工程系列通信专业副高级职称、工程系列网信专业中高级职称、公共法律服务专业公证员职称、干部学院教师职称申报评审标准,按2023年新修订的申报评审标准执行。艺术系列、技工院校教师中高级职称申报评审标准,2023年度按照新修订的申报评审标准和以往申报评审条件并行一年执行,2024年开始按照新修订的申报评审标准执行。其他系列(专业)执行以往申报评审条件。
同时,在全省范围内开展新型职业农民职称评定工作。符合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职称评聘“绿色通道”的专业技术人员可自主选择参加省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职称考核认定委员会评审或者各系列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年度正常评审。
关于职称申报的学历问题,规定各职称系列对申报人学历只作基本要求,不具备规定学历,但业绩显著、贡献突出的,可按学历破格申报。除涉及公共安全、人身健康的系列或专业外,从事专业与所学专业不一致的,允许按照本人长期从事专业申报职称。中等职业学校教师、技工院校教师相近专业转换职称系列的,不再转评,可按申报专业业绩要求直接申报评审高一级别职称。非全日制学历与全日制学历、职业院校毕业生与同层次普通学校毕业生在职称评审方面享有同等待遇。技工院校中级工班、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可分别按照中专、大专、本科学历申报相应系列职称。
自由职业者通过当地行业主管部门、人社行政部门或人事档案所存放的人事代理机构申报职称。新文艺群体从业人员中没有工作单位的,也可通过所在文联协会申报职称。民营企业无职称人员,可根据学历、年限直接申报相应层级的职称。工程系列各专业职称评审标准中学历和资历条件中涉及“中专毕业或全日制技工院校中级工班毕业,从事本专业工作满10年或取得并聘任助理工程师职务满5年”统一调整为“中专毕业或全日制技工院校中级工班毕业,取得并聘任助理工程师职务满5年”。
(正观新闻记者 李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