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中高风险地区援建人员管理的通告
(第35号)
当前,国内多地发生规模聚集性疫情,为有效防范疫情输入,最大程度保障全市人民身体健康安全,经市疫情防控指挥部研究决定,进一步加强对赴中高风险地区援建人员的管理。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组织外出援建、服务人员和拟外出援建、服务人员,在外出前要提前向所属镇(街道)进行报备,未经批准不得私自外出。所有建筑企业、劳务公司向住建部门签订承诺书;村镇向县(市、区)政府签订承诺书。
二、援建、服务人员返区前要通过“来(返)豫人员社区报备系统”提前3天向所在村(社区)进行报备,如实提供返区时间、行程路线、乘坐交通工具等信息。
三、援建、服务的企业或个人要确保在援建途中和返安途中做好个人防护,避免与他人接触,减少疫情传播风险。到安后严格“点对点”闭环转运,落实集中隔离措施。对返区未提前报备的人员,将依照疫情防控指挥部相关规定,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隔离所需费用由负责组织外出援建服务的公司、机构、中介及个人承担。
四、各镇、街道、各建筑公司、劳务公司、中介公司要加大对本辖区、本公司援建服务方舱医院人员的排查力度,做到应查尽查,应管尽管,不漏一人。同时要发动广大群众,积极配合摸排工作,发现未报备私自外出或私自返回人员必须第一时间报告辖区疫情防控指挥部。
五、对未经批准私自外出援建、服务的,将根据违反防疫措施行为的性质、情节、场合、原因、危害程度等情况,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以及与疫情防控有关的法律法规进行严厉查处,涉嫌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安阳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