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原网讯(记者 李娜)昨日,记者从省人社厅获悉,日前,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财政厅联合下发《关于2019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明确从2019年1月1日起,2018年底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月人均基本养老金提高5%左右。
此次调整,继续统一采取定额调整、挂钩调整与适当倾斜相结合的调整办法,定额调整体现社会公平,全省各类退休人员调整标准基本一致;挂钩调整体现“多缴多得”“长缴多得”的激励机制,使在职时多缴费、长缴费的人员多得养老金;适当倾斜体现重点关怀,主要是对高龄退休人员等群体予以照顾。《通知》要求,7月底前,调整增加的基本养老金将陆续发放到位。
此次调整是国家继2016年、2017、2018年连续三年统一调整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以来,继续同步安排适当提高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养老金水平,全省预计将有485万退休人员受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