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原网讯(记者 徐建勋)国家政策明确规定,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35℃以上高温天气从事室外露天作业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应当向劳动者发放高温津贴。你的高温津贴发了吗?如果没有,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
记者7月19日从郑州市获悉,该市劳动监察机构将在全市启动高温劳动保护专项行动,用人单位不按照规定发放高温津贴的最高可以罚款2万元。为方便职工举报投诉,郑州市劳动监察支队举报电话0371-67439828、郑州市劳动保障热线电话12333,以及各县(市)区劳动监察机构举报电话都将全天候值守。对于群众举报和在日常巡视检查中发现未按规定发放高温津贴的用人单位,按照《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的相关规定,责令用人单位按时足额发放;逾期不整改的,处2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对情节严重、造成社会不良影响的案件给予公开曝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