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原网讯(记者 张玉东)梳理历史数据、运用科技手段、动员社会力量,河南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三箭齐发”,集中发起扫黑除恶“雷霆行动”,对12类黑恶势力实施精准打击。日前,河南省公安厅公布8起“扫黑除恶”典型案例。
1、
洛阳安乐孙某涉黑案
主犯孙某一审被判处有期徒刑15年
2015年以来,以孙某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犯罪组织,常年盘踞在安乐镇某银行楼上,以非法讨债、化解经济纠纷、替他人出场站队、充当地下出警队为主要经济来源,造成恶劣影响。孙某等人黑社会性质组织案于2017年8月18日立案,警方共抓获团伙成员19人。
2017年12月8日,洛龙区人民法院对孙某等人黑社会性质组织案进行了公开审理。领导者孙某一审被判处有期徒刑15年,组织成员张某波等17人分别被判处1年至9年有期徒刑。2018年3月28日,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对该案作出终审判决,维持一审原判。
2、
南阳柏某涉黑案
组织团伙充当医闹,聚众围攻公安机关
2017年3月13日至4月,南阳警方经过近一个月的调查,初步查明以柏某为首的团伙,涉案成员30余人,在南阳多地多次主动介入纠纷、暴力讨债、充当“医闹”,甚至为攫取非法经济利益,实施聚众冲击党委政府、围攻公安机关、殴打执法人员等违法犯罪活动。该案于2017年4月10日立案侦办,目前共抓获涉案成员27人,破获各类刑事案件28起。
2017年12月12日,柏某数罪并罚,一审被判处有期徒刑33年零3个月,剥夺政治权利3年,决定执行有期徒刑20年,剥夺政治权利3年。其他9人分别被判处4年零3个月至10年不等的有期徒刑、罚金。2018年4月16日,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作出终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3、
商丘民权王某涉黑案
警方抓获涉案成员10人,查扣涉案资金2亿元
2013年以来,王某为获取非法利益,纠集多人逐渐形成了以其为组织、领导者,以张某、王某、刘某等为骨干分子的带有黑社会性质的犯罪组织,多次有组织地实施寻衅滋事、敲诈勒索、强迫交易、非法拘禁、高利转贷、骗取贷款、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等违法犯罪活动。
警方于2017年8月30日立案侦办,目前共抓获涉案成员10人,查扣涉案资金2亿元,破获各类刑事案件37起。2018年4月19日法院依法作出一审判决。
4、
永城市张某涉黑案
非法讨债致人重伤,在网上攻击政府和个人
自2008年以来,张某吸纳刑满释放人员和社会不良青年,多次有组织地利用暴力、软暴力、滋扰等手段,实施故意伤害、寻衅滋事等行为;强制控制芒山寺、崇法寺账户;非法经营车辆抵押业务,非法经营、插手、处置高息借贷、房产纠纷、土地纠纷等;讨要非法高息债务,致使多人重伤、轻伤、轻微伤及财产损失;利用网络媒体,大肆在网站发表不实言论及各种负面新闻,攻击政府部门和个人。
警方于2017年4月22日立案侦办,目前共抓获22人,收缴涉案资金120余万元,破获各类刑事案件29起。2018年4月12日,宁陵县人民法院依法作出一审判决。
5、
睢县徐某涉黑案
不仅涉毒,还进行暴力讨债等非法活动
2014年以来,徐某纠集社会闲散青年逐渐形成了以其为组织、领导者的黑社会性质的犯罪组织。该组织长期盘踞商丘市梁园区车城一带,以暴力、威胁、恐吓等形式为手段替他人讨债,多次进行肆意寻衅滋事、非法侵宅、敲诈勒索、非法拘禁、故意伤害、容留吸毒等违法犯罪活动,获取非法利益30多万元。
睢县公安局于2017年3月7日立案侦办,共抓获涉案成员18人,涉案资金30多万元,破获各类刑事案件16起。2017年12月27日,睢县人民法院对徐某等18人依法作出一审判决,主犯徐某被判处有期徒刑18年,其他14人分别被判处6个月至11年不等的有期徒刑,1人拘役8个月。2018年3月23日,终审裁定维持原判。
6、
巩义市张某某涉黑案
牟取暴利称霸一方 敲诈勒索、开设赌场
巩义市公安局杜甫路派出所查实,自2013年以来,张某某等人为牟取暴利称霸一方,大肆进行非法拘禁、寻衅滋事、敲诈勒索、开设赌场、故意伤害、窝藏等违法犯罪活动。巩义市公安局经过秘密排查、秘密取证,共立案15起,先后抓捕嫌疑人28名,查证证据材料20余卷。
2017年12月2日,巩义市人民法院对该案进行开庭审理,判处张某某有期徒刑14年,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20万元,罚金人民币3.5万元。王某、白某等20余人分别被判处1至7年不等刑期。
7、
荥阳庞某涉黑案
受雇于汽车公司,对逾期还款车辆暴力收车
2014年以来,庞某在郑州成立讨债公司,逐渐形成了以其为组织、领导者的带有黑社会性质的犯罪组织。该团伙受雇于做分期业务的各大汽车销售公司和工程机械销售公司,对一些逾期还款车辆进行暴力收车,有组织地实施寻衅滋事、非法拘禁等违法犯罪活动,短期内敛财200余万元。
警方2016年11月9日立案侦办,目前共抓获涉案成员22人,查扣涉案资金30多万元,破获各类刑事案件41起。2016年9月29日,荥阳市人民法院对庞某等18人依法作出一审判决,首犯庞某被判处有期徒刑11年,其余17名团伙成员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7年至1年零2个月。2018年2月28日,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对该案作出了维持原判的终审判决。
8、
淮阳县郑某涉黑案
签空白合同放高利贷,对不还贷的人施暴
2014年以来,郑某成立商贸公司和白癜风医院之后就开始收储公众存款,采取签空白合同、低收高放的方式放高利贷。郑某还拉拢公司员工郑某磊、王某旺等人为其非法追讨高利贷充当打手,对不还高利贷的雷某、陈某等人任意施暴、代理行使相关国家公权力。该团伙有组织地多次实施寻衅滋事、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等违法犯罪活动,作案20余起。
淮阳县公安局刑警大队2017年5月20日立案侦查,5天后郑某等人被抓获归案。
2018年4月27日,郑某一审被判处有期徒刑20年,其余11名涉案人员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至14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