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月20日河南省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三次会议通过)
1.决定任命:
何金平同志为河南省人民政府副省长;
吴浩同志为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厅长;
阚全程同志为河南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主任;
付静同志为河南省人民政府外事侨务办公室(河南省人民政府港澳事务办公室)主任。
2.任命:
胡道才同志为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顾雪飞同志为河南省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
3.批准任命:
刘海奎同志为郑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侯民义同志为平顶山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张志强同志为濮阳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4.决定免去:
裴志扬同志的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厅长职务;
李广胜同志的河南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主任职务;
宋丽萍同志的河南省人民政府外事侨务办公室(河南省人民政府港澳事务办公室)主任职务。
5.免去:
周明杰同志的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执行局局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刘新年同志的河南省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