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日上午10点,省政府新闻办公室举行发布会,向社会发布全省大气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最新进展情况。
11月份生态补偿情况
按照“谁污染、谁赔偿,谁治理、谁受益”原则要求,我省严格落实按月实施生态补偿。11月份,全省共支偿环境空气质量生态补偿金1236.3万元,得补1074.4万元;共支偿水环境质量生态补偿金260万元,得补224万元。其中综合大气和水两项生态补偿,支偿金额最多的是安阳市415万元;得补金额最多的是新乡市172万元。
10个省直管县(市)中,没有进行生态支偿的县(市);有3个县(市)获得了生态得补,金额由高到低依次是:永城市2万元、汝州1万元、滑县1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