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原网讯(郑报融媒记者 王红)6月18日,记者从省教育厅获悉,我省将遴选一批有条件的县级中等职业学校开展综合高中班试点,探索中职学校与优质高中联合培育人才新模式。
按照计划,综合高中班试点将统筹利用中等职业教育和普通高中教育两方面的资源,在中等职业学校开设综合高中班。结合我省实际情况,本次综合高中班试点工作主要在县(市、区)级中等职业学校开展,并向高中阶段教育招生职普比较低的县(市、区)和职业教育省级品牌示范学校、特色学校倾斜。
综合高中班设在中等职业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可与当地1~3所优质普通高中建立合作关系,签订合作协议,联合举办综合高中班,每个班级人数原则上不超过50人。合作学校要共享教育教学资源,共同制定试点班工作方案,明确培养目标、课程体系、教学模式、管理方式、运行机制、考核标准等。
综合高中班招生计划为专项招生计划,每年由省教育厅单独下达,纳入当年中等职业教育招生任务。开展试点工作期间,仅招收具有本省户籍并且参加当年中招考试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学制为三年。综合高中试点班只招收秋季入学学生,不得在第二学期招收春季入学学生;新生录取按照中等职业学校招生管理办法实施。综合高中班新生入学后第一年集中进行学习,试点学校应为学生办理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学籍。学生学习一年后,根据个人意愿和学业成绩,分流到试点的中等职业学校或合作的普通高中继续学习,分流到普通高中的学生人数原则上不得超过总人数的40%。
其中,分流到中等职业学校学习的学生,完成中等职业教育学业的学生准予毕业,发放中等职业教育毕业证书;分流到普通高中学习的学生,完成普通高中教育学业的学生准予毕业,发放普通高中毕业证书。
综合高中班第一学年,由中等职业学校和合作的普通高中选派教师分别讲授中等职业教育公共基础课程、普通高中文化课程。在第一学年,对注册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正式学籍的综合高中班在校学生,全部免除学费;对符合国家、省资助条件的学生,可同时享受国家、省中等职业学校学生资助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