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吃了,尚无解药
当然,侥幸没事不代表织纹螺可以食用。
早在2012年,卫生部就发公告称:浙江等地发生多起因食用织纹螺引起的中毒事件。织纹螺主要分布于浙江、福建、广东沿海。引起织纹螺中毒的主要原因是其含有的河豚毒素,食用后可产生头晕、呕吐、口唇及手指麻木等中毒症状,潜伏期最短为5分钟,最长为4个小时。对食用织纹螺引起的中毒,目前尚无特效治疗解毒药物。
公告明确了任何食品生产经营单位不得采购、加工和销售织纹螺。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也发布过风险警示:食用织纹螺中毒可引起头晕、呕吐、口唇及手指麻木等症状,严重者可致死亡,中毒潜伏期一般在10分钟至3小时。该毒素对热稳定,煮沸、盐腌、日晒等均不能将其破坏,目前尚无特效治疗解毒药物。
历年查获、中毒事件:
2003年,宁波镇海区连续发生多起食用割香螺中毒事件,共有9名患者被送往医院抢救,个别出现神志不清,呼吸困难等情况。他们都是从蟹浦农贸市场购买的。
2008年,宁波镇海区区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对全区45家餐饮单位进行了一次以检查织纹螺为重点的突击检查。在骆驼一家饭店内,执法人员当场查获织纹螺500克。
2012年,宁波镇海区食品药品监管局在食品安全专项行动中,在辖区一家饭店查获了3.5公斤织纹螺。
2012年,温州陆续有8人因食用织纹螺中毒,其中一人死亡。织纹螺主要是从农贸市场购买,8名患者都是在家中炒熟后食用。据死者家人描述,死者的食用量在二两左右。
2014年,宁波市江东区检察院对钟娟芬、何国海、潘钱康等8人以涉嫌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提起公诉。何国海从2010年起开始经营割香螺,只做回头客的外卖生意,一般都通过网络找人送货,营业时间只放在每年的4月至11月间。8名嫌疑人对全部犯罪事实供认不讳,累计超过2000余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