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湘西州1例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活动情况的通告
7月30日,我州检出1例核酸阳性者。经初步调查,该感染者,女,47岁,家住吉首市峒河街道五里牌安置区,共同居住人员1人。该感染者在古丈县墨戎苗寨三星卖场上班。7月26日上午9时30分与江苏省某核酸检测3人阳性旅游团接触。7月30日上午7点30分核酸检测结果为阳性。经专家组会诊,诊断为确诊病例(轻型)。目前,该感染者在古丈县隔离医院进行隔离治疗。相关流行病学调查、轨迹追踪、环境及人员核酸检测和全面消毒正在抓紧开展。现将有关情况通告如下:
感染者张某7月26日以来活动轨迹:
7月26日早上6时30分坐公司车(湘UA2701)至墨戎苗寨上班,17时许坐公司车(湘UA2701)至吉首峒河馨苑附近下车,下车后步行去峒河馨苑小区一栋父母家中吃晚饭。吃完晚饭步行回五里牌安置区家。
7月27日7时30分坐公司车(湘UA2701)至墨戎苗寨上班,21时坐公司车(湘UA2701)到吉首五里牌后直接步行回家。
7月28日6时30分坐公司车到墨戎苗寨上班,16点30分坐公司车(湘UA2701)约5点10分到吉首峒河馨苑附近,步行至峒河馨苑小区一栋父母家,晚餐后由弟弟开车去马颈坳镇团结村雅子寨姑姑家,原车返回。
7月29日7时30分坐公司车(湘UA2701)至墨戎苗寨上班,10时许到墨戎卫生院进行新冠核酸采样。17时20分许坐古丈至吉首中巴17点50分至吉首市五里牌岔路口下车。然后步行到峒河馨苑小区一栋父母家中吃晚饭。晚饭后步行回五里牌安置区家中。
请广大市民及游客积极配合落实以下防控措施:
(一)请在上述时间和地点与确诊病例、密切接触者可能有接触或轨迹交叉的人员,以及7月17日(含)以来有张家界市旅居史的人员(含出差、旅游),在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尽快就近核酸检测。同时,主动向社区(村)报告,接受相关管控。
(二)密切关注自身健康码变化,出现“红黄码”情况,第一时间主动向社区(村)报告,并接受相关管控。
(三)密切关注自身健康情况,一旦出现发热、干咳、乏力等症状,立即到就近的发热门诊就诊,并主动告知14天活动轨迹和接触史。就医途中请全程佩戴口罩,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为了您和家人的健康安全和防控工作大局,请广大市民及游客关注官方权威信息,时刻保持个人防护意识,进一步提高防范意识,戴口罩、勤洗手、多通风、不聚集、保持社交距离。同时请广大居民关注官方权威发布,不信谣、不传谣、不造谣,积极配合落实各项防疫措施。全力配合开展疫情防控工作。
中共湘西自治州委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
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7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