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点新闻中原网> 新闻中心 > 焦点新闻 注册登录

国庆中秋加班的朋友看过来 连上8天加班费最少1581.6元

2017-10-03 09:19:15来源:中原网
字号  

中原网讯(记者 王红)昨日,记者从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获悉,8日长假,职工无论是主动加班还是被动加班,用人单位都必须足额支付加班费,劳动者国庆、中秋加班不补休,8天最少应得1581.6元。

按照规定,今年国庆假期与中秋节重合,长假时间为10月1日~8日。其中,10月1日~4日4天为法定节假日,用人单位安排加班应按照不低于劳动者本人工资3倍标准支付加班费,且不得安排调休。接下来10月5日~8日共4天为休息日,用人单位应按照不低于本人工资2倍的标准支付加班费,如不支付则须安排补休。

此外,从今年10月1日起,郑州市市区最低工资标准调整为1720元,以此为基数,计算加班工资应当按每月平均工作时间21.75天折算,每个职工平均每日最低工资约为79.08元。在此基础上,头4天,劳动者每天加班工资不得低于237.24元,前4天累计为948.96元。后4天按照两倍计算,每天不得低于158.16元,4天累计为632.64元。也就是说,用人单位若不实行补休,职工假期加班8天至少可拿到1581.6元。此外,实行小时工资制和计件工资制的劳动者也依法享有相应的加班工资待遇,郑州市市区每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16元。

市劳动监察大队负责人强调,最低工资标准只是职工计算加班费的底线,企业应按照劳动者本人实际工资计算支付。

编辑:赵静
联系记者

相关报道

相关搜索

您还可以在这里关注我
新浪微博腾讯微博微信

图片频道

什么不爽来吐槽下